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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法典合同编立法研讨会”顺利召开

    发布时间:2018/06/08

    2018年6月2日至3日,“民法典合同编立法研讨会”在国家法官学院北京分院顺利召开。本次研讨会由秘书处设在我校法学院的北京市法学会不动产法研究会和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共同主办,由清华大学法学院不动产法研究中心和中央财经大学不动产法研究中心共同承办。来自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最高人民法院、中国社会科学院、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等单位的专家,来自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武汉大学、西南政法大学、浙江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湖南大学、暨南大学、吉林大学、中央财经大学等高校的学者,以及北京仲裁委员会等法律实务部门的代表共计50余人参加了本次会议。

    开幕式由北京市法学会不动产法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中央财经大学不动产法研究中心主任尹飞教授主持。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十三届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委员孙宪忠研究员在致辞中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深入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进程,党中央不断强调科学立法,这正是当前编纂民法典所要遵循的指针;应根据科学立法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既往的立法。他表达了对我国立法发展的期待以及对与会专家的欢迎。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民法室石宏副主任在致辞中表示十分重视本次会议并将认真听取专家学者的意见,他介绍了民法典合同编草案征求意见稿的主要内容,提出合同法的立法原则、债法总则相关规则的安排、合同编与其他各编的关系、有名合同的取舍、民事合同与商事合同的关系、合同规则的国际化等重点问题。清华大学法学院党委副书记、北京市法学会不动产法研究会副会长程啸教授在致辞中表示,北京市法学会不动产法研究会为民法典合同编立法做了大量研究工作,并在不动产合同方面提出了有针对性的建议。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朱春涛院长在致辞中介绍了怀柔区人民法院的相关情况,希望从司法实务角度为民法典编纂积极建言献策。

    会议第一节由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副院长、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李永军教授主持,研讨的是合同编草案征求意见稿第1-3章(一般规定、合同的订立、合同的效力)。民法典编纂工作专班成员朱虎副教授、龙俊副教授、王灯法官就本部分焦点、难点问题作介绍,与会专家就身份协议是否准用合同编规定、债法总则相关规则、“参照适用”的立法技术、合同相对性规则、数据电文的界定、电子商务中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订立合同的效力等问题进行讨论。

    会议第二节由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民事处吴兆祥处长主持,研讨的是合同编草案征求意见稿第4-6章(合同的履行、合同的保全、合同的变更和转让)。与会专家就连带债务的外部效力与内部效力、情事变更规则、债权人代位权、债权人撤销权、债权多重让与和债权登记、债权表见让与等问题进行集中探讨。

    会议第三节由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院长龙卫球教授主持,研讨的是合同编草案征求意见稿第7-8章(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违约责任)。与会专家就合同解除通知规则、违约方的解除权、债权超过诉讼时效时抵销权的行使、不可抗力与情事变更的关系、违约金调整规则、商事合同中的违约金约定等问题进行研讨。

    会议第四节由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副院长、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会长赵旭东教授主持,研讨的是合同编草案征求意见稿第9-13章(买卖合同至保证合同)。与会专家围绕无权处分、瑕疵异议期间、所有权保留、赠与合同中的法定撤销权、民间借贷、贷款利率约定效力的限制、商事保证、保证责任的承担与免除等问题进行专门探讨。

    会议第五节由武汉大学法学院院长、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冯果教授主持,研讨的是合同编草案征求意见稿第14-22章(租赁合同至仓储合同)。与会专家就租赁合同的20年期限、占有抑或登记作为租赁权的公示方法、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与优先承租权、融资租赁物的登记规则、商业特许经营合同中的竞业禁止条款和回购条款、建设工程合同中的瑕疵担保规则、技术开发合同是否适用任意解除权等问题进行深入探讨。

    会议第六节由湖南大学法学院院长屈茂辉教授主持,研讨的是合同编草案征求意见稿第23-28章(委托合同至无因管理和不当得利)。与会专家就间接代理与隐名代理、委托合同中的任意解除权与损害赔偿、物业服务合同的当事人、物业服务合同中的任意解除权、商事居间人的积极调查义务、居间合同中“跳单”的责任、合伙合同的功能定位、不当得利的体系位置等问题进行探讨。

    会议闭幕式上,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民法室石宏副主任高度肯定本次会议的研讨成果,感谢与会专家提供的意见以及主办方的支持,并期待各位专家学者继续支持立法工作。北京市法学会不动产法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中央财经大学不动产法研究中心主任尹飞教授代表承办方对与会专家表示感谢,认为会议展现出我国民法理论界与实务界凝聚的共识以及合同法理论研究的成熟,希望本次会议对民法典合同编编纂发挥积极作用。

    会上,尹飞教授就债权让与等问题发表了自己的意见。我校法学院武腾博士就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通过互联网订立合同的法律效果、合同不完全履行的救济、买受人的检验义务和异议期间的法律效果、商事代理合同的地位与主要规则、商事居间人积极调查义务等问题发表了自己的意见。我校法学院殷秋实博士就转委托中的直接求偿权、间接代理的解释、委托合同任意解除权的效果、不当得利的体系安排与条文解释、无因管理人的请求权等问题发表了自己的意见。《财经法学》杂志副主编朱晓峰副教授就损害赔偿等问题谈了自己的看法。此外,我校法学院教师和与会专家还就加强学科建设、学术交流、办刊合作等进行了深入沟通。

    民法典编纂工作启动以来,我校法学院学者积极参与民法典总则以及各分编的研究和论证工作。秘书处设在法学院的北京市法学会不动产法研究会就不动产合同起草并提交了学者建议稿。2017年12月16日至17日,法学院承办了中国法学会“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立法研讨会”。此外,尹飞、陈华彬、朱晓峰、武腾、王毅纯等分别出席了最高人民法院、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中国人民大学、武汉大学、清华大学等举办的民法典合同编、人格权编、侵权编、物权编、继承编等的相关研讨会。

    2018年3月15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致函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法工委发〔2018〕12号),要求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各分编(草案)》(征求意见稿)组织研究。经过精心组织,学院“民法典各分编立法研讨”为主题开展系列研讨。系列研讨活动前后共计8场,总计约40余小时。法学院项目组成员及其他教师、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60余人次先后参加了各场研讨。在全院教师的共同努力下,最后提交了162页、逾13万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各分编(草案·征求意见稿)修订意见》,获得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相关领导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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