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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吉林大学冯彦君教授做客我院 畅谈法学学位论文的写作

    发布时间:2019/11/01

    2019年10月26日,中国社会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当代法学》杂志副主编、吉林大学法学院经济社会法治研究中心主任冯彦君教授到访我院。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吴韬教授、中央财经大学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研究中心主任沈建峰教授、法学院商法教研室主任胡晓珂副教授等老师热情接待。

     

     

    冯彦君教授随后在我校学术会堂为广大师生讲解“法学学位论文写作四题”。报告由我院沈建峰教授主持。吉林大学艾琳副教授和王皎皎老师、中国社会科学院王天玉副研究员、长春理工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张凌竹副教授、华南理工大学杜宁宁副教授、华东师范大学张颖慧副教授、东北农业大学聂婴智副教授、辽宁大学汤闳淼副教授、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王丹丹老师,以及我院李海明副教授、朱晓峰副教授、武腾副教授、徐建刚博士参加与谈。校内外博士、硕士研究生和本科生一百余人到场聆听。

    冯彦君教授首先指出,学位论文是凝结和传承专业思想和精神的人生作品。写好学位论文,需要达到三层次,进入三境界。三层次是指翻译中的“三难”,即信、达、雅。“信”指真实与准确。“达”指至言与达意。“雅”指文学与美感。三境界是套用王国维《人间词话》中的“三境界”。第一境界为“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这是指论文选题阶段的希望、彷徨、困惑与纠结。第二境界为“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这是指论文写作阶段的执著、努力、痛苦与折磨。第三境界为“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这是指论文答辩通过的成就、欣喜、满足与自信。

    紧接着,冯彦君教授给出了所谓“好论文”的要件,即观点+论证。论证尤为重要,这包含材料、手段、逻辑和方法等四方面内容。有文无论不是论文,文字的堆积并不能构建出论文的完整论证。创作一篇好论文,需要完成三个任务。一是提出问题,提出的应当是理论难题和实践难题。二是分析问题,要善于将问题转换成法律问题。三是解决问题,尝试给出理论阐释或实践对策。

     

     

    接下来,冯彦君教授从四个方面深入细致地介绍了法学学位论文的写作方法。

    第一个方面是关于论题。首先是选题,即提出问题。这可具体细化为五个问题。一是自选与命题。选题原则上要结合兴趣、能力、可操作性和前瞻性。当被命题时要与导师达成共识。二是题目与题域。选题是选需要研究的问题,从题域中提炼出题目是选题的真谛。三是理论与实践。选题要以实践为导向,同时注意在理论、方法和理念上多做出指引性的贡献。四是大小与冷热。撰写学位论文要小题大做,从树叶上选题。五是前沿与热点。前沿问题绝不能回避,而热点问题应辩证看待。其次是破题,即分析问题。具体要关注三个方面内容。一是问题的实质。破题首先要抓住问题的实质。二是问题的成因。通过分析问题的直接原因与背景条件,在法治层面与社会层面中多元的探求成因,才有利于多视角的解决问题。三是问题的定位。要善于将问题转换成法律问题,并区分看待中国独特和世界普遍的问题,慎用立法论,善用解释论。最后是解题,即解决问题。这具体包含三个部分。一是路径。个案问题启动解释论,普遍问题启动立法论。一般应在现有的法律框架下寻求解决之策,否则需要进行法治的变革与创新。二是层次。撰写论文需要进行立体化的建构,既要注重立法层面的思考,更要重视司法判例与证据规则。三是方案。审慎分析方案的现实性,评估其正面效应与负面效应,通过其它制度规则和添加“但书”或“除外”的规定,去克服方案的缺陷,最终实现研究的有理而有用。  

    第二个方面是关于材料。首先是材料的获取。注重资料的日常积累,并有目的性的收集与选题相关的资料。合理利用网络资料去寻找纸质资料的信息与源头。兼顾直接资料与间接资料的使用,尤其是社会学、经济学、伦理学等其他领域的间接资料。增强捕捉获取资料的主动性与敏感性。其次是材料的梳理。要善于从搜集的资料中总结共识,发现没有解决的空白,认知其中的不足,并归结出争议,才能更有意义的使用著述。最后是材料的运用。  

    注释均出自文献的内容,但有些文献的内容却没有被“引”或“注”。文献的数目不一定比注释多,而注释也不一定都是直接引用或间接引用,也有可能是释义。使用的资料应兼顾新颖性与权威性,而“名家”、“名篇”、“名刊”才是权威。参考文献应丰富,必要,得体,不应过少,但注释太多也不宜。资料是为你的观点和论证服务的材料,而不能本末倒置。  

    第三个方面是关于方法。首先是广义方法与狭义方法。狭义方法涉及实证主义、价值分析、历史考察和比较考察四种方法。在运用这些方法时,必须要体现出论文与方法的关联性,不能就方法论方法。其中实证分析包括逻辑实证和经验实证两方面。语义分析和法条梳理属于逻辑实证的范畴。实证佐证、社会调研、数据支持和案例分析属于经验实证主义。关于案例分析,要善于分析判决书判旨中蕴含的法理。判决书中的“本院认为”和裁决书中的“仲裁庭意见”蕴含着法官对案件的理解、逻辑和法理。裁判依据也会受到理论学说潜移默化的影响。其次是一般与特殊。论文写作要注意运用三种特殊方法。一是图示法,抽象思维和形象思维的结合有助于弥补文字表达的不足。二是类型化,分类标准要恰当,一分到底,分别分析。三是假设法,假设是前提,假设有利于排除干扰因素,得出最终结论。最后是演绎与归纳。“从一到多”是演绎。“从多到一”是归纳。两种方法相辅相成,缺一不可。

    第四个方面是关于误区。以下是法学学位论文写作中的常见“流行病”与“传染病”。一是“八股文”现象。应避免论文结构的千篇一律,“形式”开题仅仅是自欺欺人。二是“两层皮”现象。方法要转化成自己的方法,理论基础要转化成自己的理论基础。三是“重立轻驳”现象。可以大胆尝试用驳论的方式撰写论文。四是“口号式”对策。写论文不是要表明气吞山河的决心。学术研究的标题需要将其动词后置。五是制度建构盛行。制度是论文的研究对象,而不是问题。六是国别比较泛滥。简单的进行国家间立法的重述和罗列过于拙劣。比较法研究应进行模式化的,功能性的,制度背后的因素的比较。七是盲目借鉴成风。国外的月亮不一定比国内圆。不能违背时代潮流盲目的学习借鉴国外的理论制度。八是语词概念泛滥。像“路径”、“规制”、“理念”、“制度”这类的热词,应谨慎使用,以准确切题。九是有文无论与专业性不彰。撰写论文应运用法言法语的概念和法律思维的基本元素,以凸显论文的专业性。

     

     

    最后,冯彦君教授给出了关于学位论文写作的几点寄语。一是少留遗憾。人生中一般只有一次做学位论文的机会,要珍惜而不留遗憾。二是确保安全。送审安全和答辩不留后遗症也是给自己和导师一个交代。三是思想高峰。撰写学位论文可能是自己思想的巅峰,会给人生带来财富与自信。四是学术标签。学位论文在某种程度上能够树立自己的学术标签。五是交流欣赏。高精尖的学位论文既是一种交流方式,又能够孤芳自赏聊以自慰。

    本场讲座在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

    文/丁帅  图/安悦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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