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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院本科生成功代理消费者诉北京圣梦美容中心消费欺诈索赔案

    发布时间:2009/01/05
          2008年10月29日,我院2005级本科生杨灿、刘璐作为诉讼代理人,收到了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就消费者与北京白鹰美容护肤品中心消费欺诈索赔上诉一案作出的民事调解书。根据法院主持达成的调解协议,被告全额退还原告美容卡年费,实现了消费者的最低诉讼目标,这一结果标志着我校法律援助中心组织代理的消费者诉圣梦公司消费欺诈索赔案系列援助诉讼取得阶段性成果。
          2008年春节前后,我校部分师生经北京市海淀区艺海商城内万客隆超市“四道口圣梦美容店”游说促销,花费数百元到上千元不等办理了美容年卡,该店无论是其店面装潢还是其给消费者办理的美容卡上,都打着“法国圣梦公司”或是“法国圣梦化妆品集团(香港)有限公司”的旗号,并承诺终身免费提供8-10种美容产品,美容卡终身有效,同时承诺店面五年不变。不想五一假期刚过,该店就已人去楼空,门前仅剩一纸《通知》,称“因商场内部调整,请您去农科院超市发超市二层圣梦美容院或知春路沃尔玛一层圣梦美容院继续接受服务,您所办的卡项将继续享受服务承诺,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见谅!”
          消费者对此十分不解,遂分别前往圣梦农科院超市发店及圣梦沃尔玛店一探究竟,结果发现圣梦农科院超市发店及圣梦沃尔玛店均拒绝免费提供产品,称需消费者另行购买,否则不再提供服务;对方不仅擅自改变了服务地点,还擅自改变了服务条件。当消费者提出解除合同、要求退款时,又遭到被告工作人员的断然拒绝,态度极其蛮横! 
     
          消费者开始怀疑圣梦公司涉嫌合同欺诈,以种种幌子招徕和欺骗消费者,遂向我校法律援助中心咨询,请求法律援助。在法律援助中心李轩老师、艾茜老师的指导下,正在选修<<法律诊所教育>>课程的法学院2005级学生查得所谓“法国圣梦公司”的真实名称实为北京圣梦白鹰美容护肤品中心, 不过是一家注册资金区区三万元的股份合作制企业, 其自称为法国圣梦化妆品集团(香港)有限公司、公司系香港注册成立并使用法国先进技术提供美容服务,纯系一派谎言。根据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京市企业信用查询系统提供的结论显示,该中心下属几十家美容院,除极个别处于开业状态外,其他大都属于被吊销状态。该中心对外宣传网站www.sanmoon.com实为西安润和工贸有限公司注册,其所称的圣梦、女子风等公司名称均为西安润和工贸有限公司的注册商标。北京圣梦白鹰美容护肤品中心的宣传伎俩,以此欺骗广大消费者。
          2008年5月,我院2005级本科生杨灿、刘璐同学通过法律援助中心统一安排接受了某老师的委托,向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涉嫌消费欺诈为由要求圣梦中心双倍赔偿。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只认定圣梦中心构成违约,判决圣梦中心扣除已经消费金额和已经使用产品的价款后将余款退还消费者。消费者对此判决不服,继续委托杨灿、刘璐同学上诉到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在我院老师们的精心指导及法律援助协会的大力支持下,此案最终以圣梦美容院退回全部服务费用为条件调解结案。该案结果虽然没有实现双倍索赔的理想目标,但被告自知理亏全额退还原告美容卡年费,也实现了消费者的最低诉讼目标,这一结果标志着我校法律援助中心组织代理的消费者诉圣梦公司消费欺诈索赔案系列援助诉讼取得阶段性成果。
          与此同时,我院2005级本科生史海亮、叶领娟等人还先后接受了两名学生的委托,相继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分别以违约为由要求圣梦中心全额退款和以涉嫌消费欺诈为由要求圣梦中心双倍赔偿。目前案件还在审理过程中。
           我校法律援助中心成立于2004年5月,成立以来先后免费接待了校内及周边社区居民咨询200多人次,并成功代理了或正在代理消费者状告中国国际航空公司及南方航空公司航班取消索赔案、某出版社诉北京市工商局海淀分局涉奥行政诉讼案等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公益性诉讼。与此同时,成立于2006年的学生社团组织法律援助协会也成为本院学生参加援助活动、维护弱势群体利益、锻炼自身实践能力的最佳平台。此次法律援助工作还做到了法律诊所教育与法律援助活动的有机结合,通过学生参与代理真实案件更好地锻炼了学生的实务操作能力和职业责任意识,也彰显了学以致用、服务社会的法律援助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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