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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于文豪:多一些真诚的套路

    发布时间:2016/10/16

    于文豪,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2016级新生开学典礼暨颁奖礼嘉宾、教师与学生代表寄语(2016年10月12日)

     

    各位嘉宾、各位老师、各位同学:

    说实话,站在这里发言,我是缺乏充足勇气的。去年此时在这个场合,曾经和上一级新生做过交流。上个月的入学教育上,也和在座的各位新同学面对过面。我想,学院之所以如此信任,给我“梅开二度”的宝贵机会,很可能是因为去年讲的不太合格,来一次“补考”,考验我的思想觉悟这一年里有没有进步。这让我非常紧张,以至于昨天下课后在沙河校园里左右徘徊,熬夜打草稿。

    我想用两组关键词,向大家汇报自己的一些体会。

    第一组关键词是“付出”和“回报”。

    文学家巴金讲过一句话:“生命的意义在于付出,在于给予,而不是在于接受,也不是在于争取。”这体现了一种只管付出不求回报的奉献精神,充满可歌可泣的浪漫色彩。这些年,这种精神似乎发生了根本性变化,走向了只要付出必求回报的另一端。

    只要付出必求回报,用在金融、投资领域是必须的,但用在生活的每个场景,可能会出问题。前段时间,娱乐圈出了一个大新闻。两位曾是师徒关系的表演艺术从业者,在情了缘尽之后,互相揭示对方的不堪。师父表示,徒弟“欺天灭祖悖逆人伦”、“寡廉鲜耻令人发指”,决心将其逐出师门,收回艺名。徒弟则指责师父“压榨徒弟不眨眼”、“暗箭伤人没够”。围观群众在感叹贵圈真乱的同时,不免觉得,原来恩断义绝这么轻松愉快。

    对这一事件,从法学角度我们可以思考艺名是否受到姓名权的保护、人身指责是否侵犯人格尊严等问题,也可以思考这种学徒制的教学方式、家谱式的雇佣关系,如何在现代法律秩序下获得合理的解释。

    我们还可以思考的是,曾经情真意切的师徒之所以如此互撕,节操碎了一地,是不是与过于看重物质利益的得失有关。当付出没有换回期待的回报时,内心的天平就失去了脆弱的平衡。

    互撕如此,各为所需。经济社会的发展,不断强化着每个人的自我认知。自我并非贬义。弗洛伊德认为,本我、自我、超我三部分共同组成了人格。按照他的观点,本我是先天的本能,是原始欲望、生理需要的自然表现。超我由社会规范、伦理道德、价值观念内化而来,是追求完善的境界。而自我是自己意识的存在和觉醒,它位于人格结构的中间层,遵循现实原则,一方面调节着本我,一方面又受制于超我。我们也许不能达到超我乃至“忘我”的境界,但是如果放任自己停滞在本我的阶段裹足不前,那和无知的婴儿甚至动物植物有什么区别呢?

    现在,我们在面对利益得失时,越来越习惯“为权利而斗争”。《为权利而斗争》是德国法学家耶林1872年发表的演说,它有144年前的历史背景,它是在唤起茫然无知的民众追求正义的热情。如果我们把“权利”这一正当的事物庸俗化、物质化、泛化,这种斗争就怎么看怎么觉得格调高不起来,甚至low到尘埃里。如果没有宽容、体谅、奉献、克制这些美德,那么斗争得越彻底,人们相互之间就越自利而冷漠,这个社会就越寡淡而乏味。

    对于法律人来说,我们要明确,法律本身不能只是赤裸裸的利益分配机制,它还要容纳正义、公道这些价值。法律之所以界定不同主体的利益边界,最重要的是使每个人都能通过体面的方式,获得有尊严的生活。

    所以,对于“付出”和“回报”的关系,是不是至少可以这样理解:即便滴水之恩不能涌泉相报,即便“爱你的敌人”这样的境界不能达到,我们也要努力维持自己行为的品位,努力维护法治秩序中的美德。

    第二组关键词是“套路”和“真诚”。

    “少一点套路,多一点真诚”,这句话最近特别流行。类似的话还有一些,比如“套路玩的深,谁把谁当真”,比如“我走过最深、最长、最远、最崎岖的路,就是你的套路”,还有什么“城市里面套路深,我要尽快回农村”。这些话反映的是人们对真诚的渴求,对淳朴的向往。

    然而,真诚其实也是一种套路。没有套路的真诚,可能很难与粗暴区分开来。为了追求真诚而放纵自己的情绪,其实是一种宣泄,爽了自己,无视对方。

    用什么样的套路表达真诚,既是一种方法论,也是一种世界观、价值观。在知识学习和理论研究中,离不开一些既有的套路。我们总要通过某些方法,才能抵达知识的真相,才能揭示理论的样貌。比如案件事实的查明,它不是一个纯粹的事实归结的过程,而是一个在法律规定与事实之间的循环过程,这也是卡尔·拉伦茨所说的,“目光在事实与规范之间往返流转”。如何往返,怎样流转,必须要遵循一定之规。这种规则就是司法裁判的套路。

    将“套路”和“真诚”推广到国家与社会的层面,套路可以称为章法、规则、程序,真诚可以称为公平、正义、自由。我们的政策、法律、制度,都应当多一些真诚的套路,少一点虚伪、浮夸、自以为是、暗度陈仓、谋取一己之私的套路。在法学院学习研究,一个很重要的目标,就是探索怎样的套路才是真诚的,用怎样的套路才能实现真诚。要达到这样的目标,需要我们每个人的不懈努力。

    最后,作为发言的结束,按照“套路”,要为大家送上祝福。祝福各位嘉宾的事业如星辰大海,经风浪而愈磅礴;祝福各位同事心情愉悦,常有收获的快乐;祝福各位同学茁壮成长,为长远的未来做好充足的准备;祝福我们的法学院团结向前,成为一所令人向往的特色鲜明的一流法学院。

    这些祝福都是非常真诚的。因为真诚,所以一定都会实现。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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