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 中文 | 旧版
  • 意见建议信箱
    如果您对学院工作有什么意见、建议,请写邮件至: cufelawyjjy@163.com
    当前位置: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 / 新闻动态 / 正文

    北大法学院副院长薛军教授主讲电子商务法的问题意识与解决思路

    发布时间:2018/12/02

    2018年11月29日晚19时,以“电子商务法的问题意识与解决思路”为主题的嘉宾讲学于学院南路校区学术会堂604会议室举行,主讲人为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法学院副院长薛军教授。本次讲学由我院法律援助协会协办,我院曾筱清教授、张小平副教授、陈飞副教授、于文豪副教授、刘权副教授、武腾副教授、马静远博士、周游博士、殷秋实博士、张金平博士出席,2017级、2018级研究生参与,我院杜颖教授担任主持人。讲学系“经济法案例研习(一)”课程的外请讲学活动,受研究生院“研究生课堂嘉宾讲学支持计划”资助。

     

     

    讲学在杜颖教授对薛军教授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中拉开帷幕。薛军教授是北京大学法治与发展研究院秘书长、北京大学电子商务法研究中心主任、全国人大财经委立法专家顾问,电子商务法立法调研与起草工作的核心成员,常年致力于电子商务问题的研究。薛军教授以当前电子商务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为核心内容,通过讲授电子商务法概述、理解电子商务法的逻辑、电子商务经营者的分类、电子商务经营者的登记问题、电子商务经营者一般性规定、消费者保护、大数据下的信息管理以及电子商务法的其他相关内容这八大版块的内容,让在座的同学对电子商务法及电子商务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了一个形象深刻的认识。

     

     

    在消费者保护这一问题中,薛军教授强调,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几乎所有人在大数据面前都成为了“透明人”。因此在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这一问题上,不论是我们个人还是立法机关都应给予高度重视。在大数据下的信息管理这部分内容中,薛军教授主要从对平台内经营者的信息管理义务、特定信息报送义务、信息管理和安全运营保障义务、信息保存义务、平台的安全保障义务、平台的特定信息的披露义务、平台的知识产权保护义务这七个层次对平台所应承担的责任和应履行的义务进行了阐述,并提出在实践当中,平台作为一个具有绝对优势地位的主体,应利用好自己的优势地位主动承担起“打假”、“除假”的责任和义务,为知识产权的保护献出一份力量。

     

     

    薛军教授以幽默风趣的讲授方式,结合经典案例和当下的热点问题深入浅出地向在座同学介绍了当前电子商务产业中存在的问题以及电子商务法未来的发展方向。通过薛军教授的讲解,同学们也更深刻地体会到了电子商务法存在的价值和重要性。正如薛军教授所讲,电子商务法将会是中国进入互联网时代后关于电子商务的三大基本法之一。最后,在同学们热烈的掌声中,本次讲学落下了帷幕。

    文/石露 图/汤皖贻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