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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法典人格权编(草案)》立法研讨会在京召开

    发布时间:2019/01/26

    2019年1月6日,“《民法典人格权编(草案)》立法研讨会”在国家法官学院北京分院顺利召开。本次研讨会由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中国民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和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共同主办,由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协办。来自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国社会科学院和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等单位的专家,来自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武汉大学、西南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吉林大学、北京理工大学、海南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和中央财经大学等高校的学者共计50余人出席了本次会议。

     

    开幕式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王轶教授主持。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贺小荣法官在致辞中指出,人格权单独成编是民法典科学性、民主性、时代性、人民性和政治性的要求,将人格权单独成编,对于将来的司法适用更有帮助。在民法典制定的各项工作中,要坚持党的领导,制定出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法典。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民法室主任黄薇介绍了民法典各分编的立法进程,并对与会嘉宾长期以来对民法典编纂工作的支持表示感谢。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尹飞教授代表主办方在致辞中表示,本次会议是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与中国民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共同举办的第三次民法典研讨会,分别讨论了民法典侵权责任编、合同编和人格权编。民法典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法,也是中央财经大学凝练财经法学特色的基础。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和民商法学科愿意和理论界实务界同仁一道,为一部伟大法典的制定贡献自己的力量。

     

    会议第一单元由中国人民大学常务副校长、中国民法学研究会会长王利明教授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民法室副主任石宏做主旨报告。王利明教授指出,民法典须适应以人工智能为代表的第四次工业革命的到来,而人格权独立成编正是民法典编撰适应新时代的重要任务。人格权的内容与功能,无法用侵权法替代。石宏副主任认为,现在的民法典各分编草案基本确定了人格权独立成编的思路,要进一步完善人格权编的顺序安置、人格权编与其他单行法、人格权编与宪法基本权利、人格权的开放性、具体人格权之间的关系等内容。

     

    会议第二单元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员、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常务副所长、中国审判理论研究会民商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兼秘书长、最高人民法院民法典编纂研究小组人格权编负责人曹守晔法官主持,研讨人格权编草案第一章(一般规定),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杨立新教授做引导报告。与会专家就“一般规定”应包含的内容、本章条文的内在逻辑结构、法律用语的统一等问题进行讨论,并逐条针对具体条文的完善提出意见。

     

    会议第三单元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厅孙加瑞检察员主持,研讨人格权编草案第二章(生命权、身体权与健康权),由中国人民大学教授、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执行主任石佳友教授做引导报告。与会专家就人体胚胎的法律地位、安乐死、死者遗体保护、身体权完整性以及性骚扰等问题进行集中探讨,并针对具体条文的完善提出修改意见。

     

     

    会议第四单元由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朱春涛主持,研讨人格权编草案第三章(姓名权与名称权),由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政法大学李永军教授做引导报告。与会专家就姓名权的特殊性、法人的姓名权、姓名权的登记、姓名权的体系设置等问题进行讨论,并逐条提出了具体的完善意见。

     

    会议第五单元由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武汉大学孟勤国教授主持,研讨的内容为人格权编草案第四章(肖像权),由北京大学王成教授做引导报告。与会专家就肖像权是否独立成章、死者肖像权保护、集体照的肖像权保护等问题进行讨论,并逐条提出具体的完善意见。

     

    会议第六单元由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西南政法大学谭启平教授主持,研讨内容为人格权编草案第五章(名誉权和荣誉权),由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主任姚辉教授做引导报告。与会专家就名誉权内容的完善、回应权的增设、“集体诽谤”现象的规制、新闻自由与名誉权的关系、荣誉权的设置等问题进行研讨,并逐条提出了具体的完善意见。

     

    会议第七单元由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尹飞教授主持,研讨内容为人格权编草案第六章(隐私权与个人信息),由清华大学法学院党委副书记程啸教授做引导报告。与会专家针对个人信息的保护模式、个人信息的性质、隐私权的内容、安宁权的增设、共同权利人等问题进行研讨,并逐条提出了具体的完善意见。

     

    会议闭幕式由石佳友教授主持,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主任姚辉教授和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尹飞院长代表主办方致辞。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民法室黄薇主任高度肯定了本次会议的研讨成果,感谢与会专家提供的意见以及主办方的支持,并期待各位专家学者继续支持立法工作,共同参与中国民法典的制定和完善。

     

     

    研讨会上,我校法学院尹飞教授就人格权的调整范围、侵害人格权的民事责任等问题发表了自己的意见。沈建峰教授就荣誉权的保护、性骚扰的民事责任、姓名权的登记与肖像权的保护等问题发表了自己的意见。《财经法学》副主编朱晓峰副教授就死者近亲属的范围、侵害人格权的民事责任承担、第二章(生命权、身体权与健康权)的体系完善、姓名权条文结构与肖像权的保护范围等问题发表了自己的意见。民法教研室主任艾茜副教授就人格权定义、法人人格权、信用权、个人信息与隐私权等问题发表了自己的意见。王叶刚副教授就肖像权的保护、人格权的许可使用等问题谈了自己的看法。青年教师王毅纯博士、殷秋实博士、王道发博士和徐建刚博士分别对隐私权、人格权编与侵权编的关系与生活安宁权等问题发表了自己的意见。

    民法典编纂工作启动以来,我校法学院民法团队积极参与民法典总则以及各分编的研究和论证工作,并就民法典总则及各分编草案提出了完全的意见,发出了民法典编纂的“中财之声”。2017年以来,法学院先后与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共同主办了“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立法研讨会”、“民法典合同编立法研讨会”。此外,尹飞、陈华彬、朱晓峰、武腾、王毅纯等分别出席了最高人民法院、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中国人民大学、武汉大学、清华大学等举办的民法典合同编、人格权编、侵权编、物权编、继承编等的相关研讨会。

    2018年3月15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致函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法工委发〔2018〕12号),要求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各分编(草案)》(征求意见稿)组织研究。经过精心组织,学院“民法典各分编立法研讨”为主题开展系列研讨。系列研讨活动前后共计8场,总计约40余小时。法学院项目组成员及其他教师、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60余人次先后参加了各场研讨。在全院教师的共同努力下,最后提交了162页、逾13万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各分编(草案·征求意见稿)修订意见》,获得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相关领导的高度认可。此后,学院还应邀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各分编(草案)》(一审稿)提交了书面修订意见。尹飞应邀出席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举办的相关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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