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 中文 | 旧版
  • 意见建议信箱
    如果您对学院工作有什么意见、建议,请写邮件至: cufelawyjjy@163.com
    当前位置: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 / 换换图片 / 正文

    我院组织《民法典各分编(草案)》(征求意见稿)系列研讨会

    发布时间:2018/05/26

    2018年3月15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致函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法工委发〔2018〕12号),要求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各分编(草案)》(征求意见稿)组织研究。法学院立即组成由尹飞教授、陈华彬教授牵头,民法、商法、知识产权法、劳动法、婚姻家庭法、国际私法、经济法、民事诉讼法等相关学科教师30人参加的项目组,并结合各位教师的研究方向对各分编的具体修订工作进行了分工。其中,陈华彬教授、许冰梅副教授负责物权编,武腾博士、殷秋实博士、张琪副教授负责合同编,朱晓峰副教授负责人格权编,王毅纯博士负责婚姻家庭编、继承编,陈飞副教授、朱晓峰副教授负责侵权责任编,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各分编(草案)》(征求意见稿)的研讨进行先期准备。

    2018年4月16日至5月12日,法学院在学院南路校区以“民法典各分编立法研讨”为主题,以“学院难路”论坛第38期至第45期的形式开展系列研讨。系列研讨活动前后共计8场,总计约40小时。法学院项目组成员及其他教师、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60余人次先后参加了各场研讨。尹飞教授强调指出,修订意见应围绕民法典编纂的基本指导方针展开,即“编纂民法典不是制定全新的民事法律,而是对现行的民事法律规范进行科学整理;也不是简单的法律汇编,而是对已经不适应现实情况的规定进行修改完善,对经济社会生活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作出针对性的新规定”。围绕这一基本立场,负责先期准备工作的教师首先就各编的立法背景、编纂体例、条文内容的成败得失等进行梳理,提出初步修订建议。在此基础上,项目组成员对分编逐条分析,提出自己的看法与观点,并阐述相应的理由。

    第一部分“物权编”的研讨分为两部分,分别由陈华彬教授和许冰梅副教授主讲。陈华彬教授对第一至三分编和第五分编的内容逐条进行了梳理与讲解,并对主要条款的变动表达了自己的看法。与谈的诸位教师对更正登记、异议登记、指示交付、业主大会的诉讼资格、地役权等相关问题着重进行了研讨。此外,尹飞教授对物权编各修订条文的立法考量进行了详细的介绍;艾茜副教授、朱晓峰副教授、董新义副教授对不动产登记、居住权、占有的部分展开了热烈的讨论;潘佳博士也就野生动植物资源以及相邻关系等问题分享了自己不同的观点。

    物权编中第四分编担保物权部分由许冰梅副教授主讲,许冰梅副教授对担保物权部分逐条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自己的修订建议。参与讨论的各位教师对担保物权的一般规定进行了细致的探讨,并且就抵押权的具体规定进行了深入讨论。在后续的章节中,与谈的各位教师均针对改动较大的条文及新增条文提出了自己的建议和意见。

    第二部分“合同编”的主讲人为武腾博士。武腾博士对是否应当将商事合同规定在合同编中发表了自己的观点,通过对比现行法律的规定,对合同编中总则以及各分则条文具体内容的修订提出了自己的初步意见。与谈的诸位教师积极参与讨论,针对合同订立形式、合同成立时间、承诺生效时间、要约的实质性变更以及允诺视为合同条款的情形等提出了修改建议。

    第三部分“人格权编”由朱晓峰副教授担任主讲人。朱晓峰副教授对人格权是否独立成编的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并且针对人一般人格权的价值基础、死者的人格权益、声音权以及信用权等问题提出了一系列删减和修改建议。杜颖教授就姓名权、肖像权中与知识产权法相衔接的部分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张小平副教授从法理学的领域阐述了人格尊严和死者人格利益保护的问题;艾茜副教授从商法的角度对人格权编的完善提出了修改建议。

    第四部分“婚姻家庭编”由王毅纯博士主讲。王毅纯博士通过对照现行婚姻法的规定,逐章对婚姻家庭编的内容进行了详细介绍,并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在此编的讨论中,由于涉及诸多社会伦理问题,与谈的诸位教师争论不断。朱晓峰副教授就婚姻家庭编中家庭关系的界定做了详细分析,强调应当贯彻子女利益最大化原则;董新义副教授对于婚姻家庭编和其他部门法之间的衔接问题和“引致条款”做了细致的介绍,强调与对妇女、儿童和老年人的利益保护,与朱晓峰副教授的观点相得益彰,颇有共同之处。

    第五部分“继承编”由王毅纯博士担任主讲人。王毅纯博士针对继承的范围、共同遗嘱、特留份制度、遗产归扣制度、法定继承的顺位、继承抚养协议等问题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引发了各位与谈教师的热议。尹飞教授对王毅纯博士分享的建议进行了肯定,并对具体条文的编纂表达了自己的考量因素。

    第六部分“侵权责任编”的主讲人为陈飞副教授。陈飞副教授通过对照现行侵权责任法的规定,逐章对侵权责任编的内容进行了详细介绍,并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和建议。朱晓峰副教授重点分析了侵权责任法的保护对象,针对精神损害赔偿的相关条文内容提出了自己的修改建议,并从实践的角度对医疗紧急救助是否需要取得患者或者近亲属意见作了详细分析;杜颖教授从知识产权法的角度深入分析了损害赔偿数额确定的问题;潘佳博士从核安全法规定的角度,对高度危险责任中民用核设施等造成损害时侵权责任承担主体的表述和免责情形提出了不同的意见。此外,针对侵权责任编中的其它问题,与谈的各位教师均积极参与讨论,形成了较为完善的修改建议。

    参与的各位教师以极大的热情投入到修订意见的讨论中来,对“征求意见稿”提出了针对性的修订意见。相关研讨会结束后,由各编执笔人负责整理本编研讨会的讨论成果,形成书面修订意见,再由项目组负责人总体把握各编修订意见,审核各编修订内容,力求为“征求意见稿”的修订提供科学、体系的意见。在全院教师的共同努力下,最后形成了162页、逾13万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各分编(草案·征求意见稿)修订意见》,正式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此次系列研讨工作极大推动了法学院私法学科建设、促进了各学科之间的相互交流,也期望此次提出的修订意见对我国民法典的编纂有所裨益。

    民法典编纂工作启动以来,法学院学者积极参与民法典总则以及各分编的研究和论证工作。以法学院为秘书处的北京市法学会不动产法研究会就不动产合同起草并提交了学者建议稿。2017年12月16日至17日,法学院承办了中国法学会“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立法研讨会”。此外,尹飞、陈华彬、朱晓峰、武腾、王毅纯等分别出席了最高人民法院、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法学会民法研究会、中国人民大学、武汉大学、清华大学等举办的民法典合同编、人格权编、侵权编、物权编、继承编等的相关研讨会。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