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 中文 | 旧版
  • 意见建议信箱
    如果您对学院工作有什么意见、建议,请写邮件至: cufelawyjjy@163.com
    当前位置: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 / 换换图片 / 正文

    我院与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签署共建教学实践基地协议

    发布时间:2018/09/25

    2018年9月14日下午,我院与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房山法院”)举行合作共建签约仪式。房山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邵明艳,党组成员、副院长宋平,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沈波,教培科负责人李韵卓,团委副书记孟阳参加仪式。我院党委委员、院长尹飞教授,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徐颖研究员,副院长李伟副教授,院法律实验与实践教学中心主任刘君博博士,院团委书记尹力沉老师出席签约仪式。仪式由房山法院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我校校友沈波主持。

    尹飞院长一行首先参观了房山法院“系民心、铸法魂”文化建设主题展览,并观看《前进中的房山法院》院史片、参观阳光诉讼服务大厅。尹飞院长对房山法院近年来在维护辖区稳定、发挥司法职能作用方面作出的不懈努力表示认同和赞赏,对其高科技建院、科学化管理的水平给予了高度评价。

    签约、揭牌仪式上,李伟副院长就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的学科定位、发展历程、人才培养、学术研究等方面进行了整体介绍,尤其是就我校法学院“坚持一流标准、凝练财经特色、立足中国实践、聚焦数字时代”的发展路径进行了阐释。沈波主任从自然之区、资源之区、红色之区、文化之区、旅游之区等角度介绍房山区总体概况和人文资源优势,并对房山法院近年来在司法改革过程中取得显著成绩、实现质的飞跃的原因加以剖析,展示了房山法院干警不忘初心、上下齐心的坚定意志和精神风貌。

    随后,尹飞院长与邵明艳院长共同签署《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与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共建教学实践基地协议》,并共同为“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校外实践基地”牌匾揭牌。

    座谈交流环节,尹飞院长对房山法院为积极促成双方合作、搭建共赢共促平台所作的努力表示感谢。尹飞表示,习近平总书记“五•三”讲话中指出,我们的法学研究中还存在知识容量不足、交叉学科领域研究不够、无法有效回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型过程中的重大法治问题等不足,我们的法学教育也应当进一步加强实践性。中财法学院始终切实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五•三”讲话精神,努力打破法学理论和司法实践间的藩篱,积极推动与法治实践部门的全方位战略合作,加强资源共享,实现优势互补,努力将优秀法官、检察官、律师、企业法务人员引入校园,将中国法治实践中的鲜活经验带上课堂。尤其是随着中央财经大学两校区功能的重新定位,法学院全员迁回学院南路校区,更为进一步加强实践教学和实践基地建设提供了有利条件。他介绍了法学院目前与全市政法机关共建情况,阐述了与房山法院开展共建的整体思路。

    结合房山法院目前党建工作取得的突出成绩,尹飞院长表示:高校是法治人才培养的第一阵地,在法治人才培养中发挥着基础性、先导性作用。希望通过双方的合作共同发挥党建的价值引领作用,为学生做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引导,确保不会扣错“第一粒扣子”。

    邵明艳院长指出,本次签约、揭牌仪式为双方深入合作打下良好开端,促进了当前法治环境下法律群体的互通互联和健康成长,她提炼出“共建、共治、共享”这三个关键词,概括双方合作的意义。“共建”是基于理念共通前提下,双方对各自发展需求的回应:合作平台引导法学生在接触法律伊始就以应用为指引,将对审判实践的了解和思考注入法律学习的全过程;合作同时为法官群体营造出不忘法治初心,学用相长、学以致用的自我提升氛围,对法官了解最新学术动态、借力教学资源深度破解现实审判难题,有很好的促进作用。“共治”是以法律人身份参与民主法治大格局的情怀和担当:法学院和法院通过合作平台实现接驳,促使双方重新审视自身职能,以法律职业共同体的身份认同、构建法治社会的一致目标为出发点,探索职能的拓展和延伸,将法律的指引、评价作用和社会性、统一性相协调。“共享”是在双赢目标之下的相互开放和彼此扶持:既可实现法学生的职场“初体验”、民情“深度游”,又可以使司改后的审判团队建设、专家法官培养工作得以借力,为金融纠纷审判的疑难问题破题。以学术和司法实践相融合的科学推动力、以专业化案件判决的规则约束力,在金融领域发挥示范性效应。邵明艳院长以“共建、共治、共享”三个关键词概括双方合作的重要意义,并表示,合作共建的深入开展可以充分利用好学校和法院各自拥有的职能优势与资源优势,在破解研究领域难题、发挥法律院校智库作用、培养法院专家型审判团队构建等多个方面发挥举足轻重的作用。

    座谈结束后,双方领导到房山法院新修建完成的“优悠亭”小坐,并参观了房山法院修葺一新的文化园,并就下一步合作内容做出了具体安排。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