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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湘潭大学副校长廖永安教授做客我院 主讲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发布时间:2018/12/12

    2018年12月11日下午,中国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湘潭大学副校长、教育部教育督导局副局长廖永安教授到访我院,在中财大厦二层东报告厅以“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为题作学术报告。院长尹飞教授主持,诉讼法教研室主任刘君博副教授出席。

     

     

    首先,廖永安教授介绍了我国调解的沿革,剖析了传统调解的三次转型。小农经济、熟人社会、乡土中国的传统调解曾在历史长河中发挥作用。然而,随着自然经济的瓦解、熟人社会的崩塌,现代计划或市场与城市化的推进,传统调解愈发陈旧。于是,在集体化时期完成了调解由人情向法理的转型,党的干部凭借新道德介入民间纠纷。改革开放后,行政、司法机关本着自愿合法的理念组织调解,调解由侧重关注政治功能转型关注社会功能。步入新时代,我国尝试创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体系逐步完善,制度更加规范,人员更加专业。

    其次,廖永安教授从实体和程序维度介绍了现代调解新思维。实体维度之一,从利益对抗的零和游戏转变为各方共赢的利益共同体。之二,眼光长远,树立多元动态利益观,不仅着眼于物质利益,还着眼于非物质利益;既关注诉争内利益,又关注诉争外利益;既重视眼前利益,更重视未来利益。之三,用综合思维克服切片式思维;诉讼将纠纷切成若干个事实碎片,以“法条主义”为指南,运用三段论规则对过往纠纷予以“非黑即白”的裁断;而调解可将若干个相关联争议的法律关系合并一起来加以思考。之四,从向后看思维转变为向前看思维;关注未来关系,采取“做大蛋糕”的方式寻找纠纷双方新的利益增长点,促成新的合作方案。

     

     

    再次,就现代调解新思维的程序维度,廖永安教授给出四点看法。一是强化当事人的程序主体性地位,尊重人的尊严;克服传统解决方式“被安排”的现状。二是调解程序的公正性,当事人地位平等,调解员严守中立,调解过程保密。三是探索调解合意的诱导机制,充分发挥司法判例的指导功能和预测功能,使当事人据此能够对调解结果有一个大致的评估。四是调解主体的开放性,实现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行业、律师等方面共建共享。

    最后,廖永安教授给出调解现代化转型的思路。如今,经济增长的换挡期、结构调整的阵痛期、刺激政策的消化期“三期叠加”,矛盾纠纷复杂。实现调解现代化转型,十分紧迫。第一,更新与重塑调解理念;深化理解中立在调解全局的关键作用,同时着眼未来在调解过程的引领作用。第二,推动调解职业化;建立调解职业教学培养体系,加强专业开设和课程设计;完善职业标准,规范准入机制、职业准则、职业评价。第三,创新调解模式;依托商会、行业协会等社会力量加强商事调解组织和行业调解组织建设,突出中立性、自治性;加强重点领域的商事或行业调解服务,适应纠纷解决新需求;完善多元调解法律体系,实现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资源整合和功能衔接。

    尹飞教授在主持时谈到,廖永安教授的讲学给同学们很大益处,使同学们了解了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意义、我国调解的演进和现代化转型,明确了该领域今后发展方向和要求。

    讲学在老师和同学们热烈的掌声中结束。

    本次活动是世贸组织法课程外请讲学活动,受研究生院“研究生课堂嘉宾讲学支持计划”支持。

    文/李潇洋 图/周远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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