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由法学院蒋劲松教授主持的北京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决策咨询课题《北京市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研究》(批准号:2014SKLJZ026)业已结项,被评为优秀等级。该项目研究成果经北京市社科联呈送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后,获得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杜德印同志的肯定性批示。
该项目研究以推动北京市地方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为目标,以理顺地方党委、人大、政府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中的关系为主线,运用多种研究路径对该课题进行研究,形成研究报告。研究报告的核心要旨在于,在地方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建设方面,地方必须落实宪法和地方组织法的相关规定,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三者有机统一”的要求,在明晰“重大事项”的前提下,重点建立有效的机制厘清和摆正党委决策权(领导权)-人大决定权的关系、地方人大的代议决定权-地方政府的行政决策权的关系,妥善规定地方人大重大事项讨论、决定程序以及建立代议制裁的制度。研究报告还对“北京市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建设提出了相关的基本建议,包括:抓紧制定《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以补充北京市国家治理体系欠缺的这一环;落实宪法和地方组织法的相关规定,促使北京市各相关主体按照“三者有机统一”的根本要求和“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要求,行使各自与重大事项决定权相关的权利、履行各自的义务,推进各相关主体运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重大事项决定权能力的现代化。
该研究成果对于服务北京市地方法治建设、推动北京市地方国家治理体系的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