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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天津仲裁委员会赴我院参加低空经济争议仲裁调研座谈会

    发布时间:2025/01/26

    2025年1月15日下午,天津仲裁委员会主任金鸿侠、金融仲裁中心主任孙淑宇赴法学院参加低空经济争议仲裁调研座谈会。法学院国际法教研室主任沈健副教授、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24级国际法博士魏晓瑜、中央财经大学2022级法律硕士赵心铭出席了此次座谈会。

    沈健副教授首先介绍了我国低空经济发展的背景、现状以及现有法治保障,其中针对低空经济争议仲裁进行了重点说明。他指出,低空经济作为我国独有的经济形态,在概念上与通用航空或先进空中交通(Advanced Air Mobility,简称“AAM”)存在很大的差异。鉴于此,我国低空经济的健康发展需要有力的法治保障。同时,低空经济作为典型的新质生产力,因其产业链长、专业性强、争议形式新颖等特点,对争议解决方式的要求也更为特殊。因此,低空经济争议仲裁这种“类行业仲裁”的争议解决方式更加符合低空经济争议解决的要求。随后,魏晓瑜同学和赵心铭同学就实践中低空经济争议案件的类型进行了补充说明。

    金鸿侠主任介绍了天津仲裁委员会的相关情况,并着重介绍了天津市低空经济的发展。天津市作为全国先进制造研发基地,有着良好的低空产业基础,目前已有数百家知名低空制造企业,如庞巴迪、海特、中航锦江等,国家首批民用无人驾驶航空试验区也落户滨海新区。孙淑宇主任则对天津市的低空经济产业进行了介绍。

    最后,双方一致表示,要强化学术研究与仲裁实务的紧密结合,积极促进低空经济争议仲裁的发展,为低空经济的稳健前行筑牢坚实支撑。

    沈健副教授研究团队此前为广州仲裁委员会起草了我国首部低空经济争议仲裁规则,为我国低空经济的发展提供了智力支持。

    图/魏晓瑜

    文/沈   健 赵心铭

    审/徐建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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