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等单位主办的“全国法院公司法理论与实践论坛”于2007年10月26日-27日在江苏省常州市隆重举行。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中国证监会副主席桂敏杰、江苏省委常委兼省委政法委书记林祥国、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公丕祥、常州市委书记范燕青等领导出席会议并在开幕式上致辞。来自全国法院系统的100多名法官和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央财经大学等高校的10多位法学专家应邀出席会议。我院院长郭锋教授应邀参加会议,并在10月26日的第一单元研讨中担任评议人,对四位法官关于“公司诉讼程序”的学术报告进行了评议。
此次会议是最高人民法院为了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在涉公司诉讼中的审判职能作用,应对修订后的“公司法”施行以来公司诉讼实践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探讨在现有法律框架内解决公司诉讼问题的途径和方法而召开的。会议共包括六个单元的专题研讨:公司诉讼程序、公司治理诉讼的司法审查、股东资格认定与股东权行使、股权转让纠纷的法律适用、公司诉讼中的债权人的保护、公司解散清算纠纷司法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