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法律实践教学和法学教育改革,提高法律人才培养质量,加强法学教育机构和法律实务部门的联系与合作,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拟联合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教育指导委员会、中国法学会诊所法律教育专业委员会、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宪法与人权专业委员会等机构于2007年12月共同召开法律诊所教育与法律实践教学主题研讨会。会议由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具体承办。
法律诊所教育与法律实践教学主题研讨会旨在探讨高等学校法学院系以法律诊所教育、模拟法庭等实验性法律课程为主的法律实践教学的现状和发展趋势。本次会议将就诊所法律教育、模拟法庭等法律实验课程以及律师制度与律师实务、企业法律实务、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等实务类课程的实践教学环节如何合理设计、实施,如何准确分配课时量、如何合理安排课堂教学与非课堂教学的比例、如何协调理论教学与实务训练的关系、如何借助法律专业人员和法律实践基地开展实践教学等问题以及法学院师生如何结合法律实践教学共同参与公益诉讼以及农民工和未成年人等弱势群体法律援助等问题展开研讨,力求总结这些领域的教学规律和教学经验,为培养素质全面的实务性法律人才作出自己的努力。
此次会议规模为50人左右。拟邀请教育部高等教育司、教育部法学教育指导委员会、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及诊所法律教育专业委员会部分资深专家、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宪法与人权委员会部分委员、北京地区高校法学院系主管教学工作负责人、承担实践教学任务的部分教师、北京地区的有志于与有关高校进行实践教学合作的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律师事务所和企业法务部门的代表参会。
此次会议议题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法律实践教学模式及其质量控制
实验性法律课程的界定与教学计划安排
实验性法律课程的课堂教学与实践环节的衔接与安排——以法律诊所教育为例
法学专业课程的实践教学环节设计与落实——以律师实务课程为例
法律诊所教育模式探讨
法律诊所教育与学生法律援助
法律诊所教育与公益诉讼
模拟法庭课程化的可行性及该课程的规范化
法官、律师等法律职业人员如何参与法律实践教学
法律实践教学与法律职业道德的培养
法律实践教学基地的开发与利用
主办单位建议拟参会代表围绕会议主题提交3000-8000字左右的论文(或案例研究、经验总结、教改报告等),以便会议结集交流。会议论文应于2007年12月5日之前提交会务处。
此次会议拟定于2007年12月8日(星期六)下午2:30-5:30举行,为时半天,晚上备有便宴。会议地点中央财经大学校内中财大厦二层模拟法庭。
我们诚挚地邀请对会议议题感兴趣的在京高校法律院系、司法机关、法律服务机构及企业法务部门派出代表参会共襄盛举(主管教学副院长/副主任及从事法律实践教学的老师或对法律实践教学感兴趣的其他法律职业人员)。未接到书面邀请函的单位和个人,可于2007年11月20日前直接以传真、信函或邮件的方式将参会回执发到会务组。有关会议动态请随时关注我院网址: http://law.cufe.edu.cn
特此公告!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
2007年11月5日
附: 会务组联系方式
张喆老师:62288274;蒙广平老师:62288865;传真:62288672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39号/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
邮政编码:100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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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会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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