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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国律师志]唐璜:谁弄丢了中国律师的“良心”?----感悟张思之

    发布时间:2007/09/30
          如果你问现在的中国律师:张思之是谁?我相信有很多人茫然不知,或者仅仅是听过这个名字,真正了解张思之的律师并不多。
      他,一身胆气,不畏权势,只向真理低头。(江平语)  

      他是目前中国声望最高的律师。他跌宕起伏的命运,充满传奇般的荣耀和屈辱,对应着新中国各个时期律师行业和法律制度的兴衰起落。   
      他被称为新中国的人权律师。从第一场辩护算起,经过五十年风雨历程,他被尊为中国律师界的荣耀和良心。  
        他的智慧和品格,为人们津津乐道。他是中国正在活跃着的,惟一称得上“大律师”的人。
      他就是张思之先生。
      这是《南方人物周刊》最近对张思之律师专访报道中对他的评价,文章还详细介绍了他的生平事迹,如果对张老先生还不熟悉,我推荐大家去看一看。
      我想,对张老先生的评价已经足够了,我不再赘述。我只想就两件事谈谈我对张律师的看法。
      第一件,也是奠定张思之在律师界和法律界重要地位的事。张思之老先生1956年开始从事律师工作,1957年便被划成右派并被劳改15年之久。1979年,张思之被平反,1980年他便被任命为“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案”(法律界简称“两案”)辩护律师组组长,为江清和李作鹏(文革时期中国人民解放军副总参谋长、海军政委、政治局委员)辩护。他所带领的辩护组共为姚文元、李作鹏、吴法宪等5人免去了13件罪行。
      为曾经迫害自己常达22年的“两案”主要成员辩护,在那个时代需要多么大的勇气啊。我们今天还在讨论要不要为“坏人”(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张老先生在26年前就给了我们答案。虽然是奉命为“两案”辩护,但是他的行为才是真正践行了“维护当事人权益”的律师职责,他用行动给我们上了一堂精彩的法制课。
      但是,张律师的这一意义深远的行为却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也没有给公仆们带来什么法制理念,原因在于从上到下对律师的偏见和排挤,甚至连一个做了这么大成就的律师也不例外。
      第二件,他代理了1988年大兴安岭大火庄学义“玩忽职守案” ,为庄学义进行无罪辩护。在当时公开开庭的法庭外面,群众高呼“人民律师万岁”,但是庄学义当时还是被判有罪。直到2004年,经过多年的努力,庄学义作为大兴安岭火灾“首犯”,在蒙冤17年后终于被平反,黑龙江省高院再审宣告庄学义无罪。
      在那场造成了巨大损失的大火之后,张思之律师顶着巨大的压力,冒着生命危险远赴黑龙江,公开为庄学义进行无罪辩护,这除了扎实的法律功底外,体现出的仍然是律师的社会责任感,过人的胆识和气魄。他的行为不但努力维护了当事人的权益,而且树立了律师在老百姓中的良好形象。我们现在一边在天天搅尽脑汁扭转律师在社会大众当中的不良形象,一边却是刑事案件代理率不足1%的现实。虽然我觉得不应该强加给律师过多额外的社会责任的束缚,但是就连律师们自己也明白刑事案件的辩护才是最能够体现律师水平和社会价值的,那为什么没有律师去做呢?这里除了司法腐败、收费低廉等客观原因外,我觉得缺少像张思之律师这样的胆识和气魄才是最主要的原因。张老先生在那个法制还不健全、人们的法治观念还十分落后的时代,尚且能够挺身而出,敢于对抗国家强权,为处于弱势的老百姓维护利益,何况我们现在的律师呢?
      中国律师从1906年算起,今年正好是100年,而张思之律师亲身经历了最近50年的历史,“他跌宕起伏的命运,充满传奇般的荣耀和屈辱,对应着新中国各个时期律师行业和法律制度的兴衰起落”。既然张思之律师在中国律师历史上,特别是最近50年的历史上扮演了这么重要的角色,那为什么他并不为人所知,甚至不为律师所知呢?既然张老先生被公认为中国律师的良心,那我们的律师连自己的“良心”都不知道在哪里,这难道不又是中国律师的悲哀吗?
      那么我们还要追问,到底是谁弄丢了中国律师的良心呢?这要从这几天的几件事说起。
      11月26日,有关单位顶着压力为张思之举行了执业五十周年暨八十华诞庆祝活动。对于这样一位在律师行业德高望重的老前辈,庆祝八十大寿都要顶住压力,张老先生的处境由此可见一斑。吴革律师在庆祝活动上说,举办这个活动的意义不在于张思之律师个人,为他祝寿的目的在于将张思之律师放在历史的长河中,突显他在中国律师业发展中的作用,通过活动让我辈律师学习张思之律师的精神。
      为行业内的老前辈祝寿是天经地义的事,但是为张老先生祝寿却不那么顺利,我们可以想象在这样的状况下,律师后辈如何继承前辈精神,怎么可能找到自己的“良心”呢?
      活动总算办下来了,场面感人至深,虽然官方机构派出了代表,但是他们往往也是以朋友的身份参加活动,他们对张律师的祝贺是发自肺腑的,虽然官方没有给予张先生应有的评价和尊重,但是来自民间的人们还是表达了他们对这位“大律师”的景仰和爱戴。实际上,官方带有浓厚政治色彩的评价往往经受不住历史的考验,而来自民间的评价更加公正和纯粹,我们发现在经历了太多“假大空”的东西之后,真正来自民间的声音才是最真实和最值得珍惜的。
      本来像这样的活动对中国的律师来说是再好不过的事了,律师中出现这样一个领军人物并且在社会中享有很高威望,我们应该感到庆幸并且应该加倍珍惜,也应该大力宣传。可是恰恰相反,关于张思之律师的消息却被限制,中国律师网上的报道也被迫撤消,虽然这也是早就注定了的,但是我仍然感觉非常愤怒。
      其实大家都知道,对张思之律师的限制源于一封信,那封仅仅是为律师说了几句话的信,就被戴上了“为政治敏感人物辩护”的高帽子,杀人犯尚且享受被辩护的权利,何况是律师?况且那只是一封信,有关方面竟然害怕到因此而限制张律师的言论,由此可以看出我们的公仆天天在喊着依法治国的时候其实连一点法律常识都没有,甚至连一点法治意识都没有。生活在这样的社会中,看到张律师的遭遇,我们不仅也会生出许恐惧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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