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河南省建设厅的邀请,我院副教授尹飞博士于4月10日赴洛阳,为参加“河南省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专业委员会一届二次会议”的代表讲授了刚刚通过的《物权法》的基本原则和主要制度。
在一天的讲座中,尹飞副教授详细介绍了《物权法》的制定过程和重要意义,就物权的概念、物权法的基本原则结合房地产业的实践进行了详细的阐释。并结合《物权法》的规定,对不动产登记制度以及正在进行的《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的修订工作,进行了全面阐述。在讲座的最后,尹飞就与会人员关心的实践中的问题,与大家进行了交流。
来自河南省各市县建设部门、房管部门的有关领导,洛阳市房管、建设、国土、拆迁等部门的有关负责同志近四百人参加了讲座。与会人员表示,尹飞副教授深入浅出,紧密结合房地产监管、权属登记的实际,用翔实的事例对《物权法》 作了详细的解读。这样的学习很及时,对大家更好地了解《物权法》、把握《物权法》的原则和精神,在工作中准确适用《物权法》很有帮助。
讲座结束后,尹飞副教授就颁行《物权法》对人民群众的重大意义、公共利益的界定等问题接受了洛阳电视台的采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