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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天极网]曹富国:绿色采购清单符合可持续发展战略

    发布时间:2007/09/30
          绿色采购清单的出台,无论对于政府采购还是国家的环境保护而言都是具有重大意义的。中央财经大学政府采购与公共工程研究中心主任曹富国教授对这一政策措施的积极意义持肯定态度,认为这是对《政府采购法》第九条确立的采购政策的积极实施,符合我国的可持续发展战略和《政府采购法》的立法精神,同时通过对政府绿色消费行为的强制规范,促进社会绿色消费意识的建立。

      天极ChinaByte发现,业界对这一绿色采购清单事实上存在一定的争议。一位厂商告诉天极ChinaByte,如果这一清单的实施细则不细化,很可能将成为“花架子”,甚至会引发更多的问题。

      拒付资金难实现

      国家环保总局科技司司长赵英民在解释这一绿色采购实施意见时表示,实施意见规定的政府绿色采购是强制性指令,“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未按实施意见要求采购的,有关部门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予以处理,财政部门视情况可以拒付采购资金”。

      以拒付采购资金作为强制执行绿色采购的“杀手锏”,看上去合情合理,但一位在政府采购领域打拼多年的销售人员告诉天极ChinaByte,这种强制措施很可能收效甚微。因为这种拒付采购资金的做法只在国库集中支付中有效,而现在尽管各地都在努力实现全面的国库集中支付,但很多部门和单位都没有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的范畴。既然很多部门和单位采购资金不是国库集中支付,那么监管部门即使发现有违背《实施意见》之处也无可奈何。

      “优先”只是形式?

      在这份最新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对于实际操作是这样表明的:“采购人采购的产品属于清单中品目的,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清单中的产品。”

      寥寥数句,就将一项复杂的标准表述出来,但却缺少实际可以比对的细则。

      江西省政府采购办公室的相关人士向天极ChinaByte透露,其实在2004年底发布的节能产品清单中也存在这样的表述,但在实际操作中却往往难以实现。最重要的问题就在于怎样才能做到优先采购。因为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的条件下,环保产品往往价格较高,那怎样衡量价格和环保之间的重要性?如果价格超过预算怎么办?另外,这一清单也没有规定是给予环保产品加分还是强制性的直接采购?如果是加分的话,环保权份应当在整个评分体系中占据多大比例?

      诸如此类,上述种种问题都没有详细的细则,很难实现。而天极ChinaByte采访了很多地方的政府采购操作和监管部门,这些部门的负责人大多都表示,在执行节能清单的时候,基本上都是以加分的方式来体现对环保产品的支持的,而加分的标准都由地方确定,所占比例往往不大。

      若依此言,节能清单的形式意义远远大于实际意义。而如果环保清单没有更可控的细则,则很可能会重蹈节能清单的覆辙。

      有指定品牌嫌疑

      一位未入围的厂商显然有些不满,他向天极ChinaByte透露道,这一清单依据的标准到底是什么?有些公司也拥有环保标志,为何没有入围?

      而在这一清单中,关于选择入围产品的表述是这样的:“财政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综合考虑政府采购改革进展和环境标志产品技术及市场成熟等情况,从国家认可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认证的环境标志产品中,以‘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形式,按类别确定优先采购的范围。”

      那么,究竟怎样算“综合考虑”,是根据怎样的标准来选拔入围企业的?在这一点上,显然财政部、环保总局的表述是含糊其辞的。

      曹富国教授也认为,环保清单将在两个方面对采购决策产生影响:第一在“合格产品清单”的确定方面,第二在采购合同的授予方面。因此,这一清单依据的标准首先就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的精神和基本原则,应当是透明的、客观的。就此而言,这一措施具有很大的改善空间。

      没有明确透明的选拔标准和操作流程,这很容易使人产生清单指定品牌的遐想,若背上了这样的嫌疑,这一清单的公信力也自然会大打折扣。

      国货遇“寒流”?

      这一环保清单卜一出台,就引起了业界纷纷扰扰的议论,而国货采购问题就成为了议论的焦点之一。虽然在清单中,入围的家具和建材产品大部分都是国货,但占采购“重头戏”的汽车和IT采购则难觅国货身影,是清一色的“外国军”。

      曹富国教授认为:“采购国货政策是由《政府采购法》第十条确立的,它要求采购人承担采购国货的义务,除非采购人能够证明存在免除这一义务的法定情形。在政府确立的诸项采购政策目标之间,有时会出现冲突,给采购人的采购决策带来实施上的难度。这就要求政府在发布《政府采购法》的实施措施时,能够提供更明确的实施指南。”

      难准时、有效实施?

      11月22日,财政部和国家环保总局高调推出《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确定这一清单自2007年1月1日起在中央和省级(含计划单列市)预算单位实行。现在时间以届12月份,距离这一清单实施的时间也只有短短一个月的时间了,那么,这些单位是否做好了实施的准备呢?天极ChinaByte询问了一些地方的政府采购机构,却发现很多单位连这份清单都没有见到过。

      北京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副处长侯雪梅表示,他们尚未接到这份清单,只从网上预览过。北京市以前没有采取过类似的环保采购措施,也没有确定明年应当怎样实施这一清单。

      江西省省直单位政府采购中心副主任钟琳也没有见过这份清单,但表示可能省里的相关监管机构在研讨相关事宜。

      而云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处长刘鸿芳则坦陈从未听说过这份清单,云南也从未有过采购环保产品的相关操作和措施。

      据天极ChinaByte了解,这一清单真正下发到各省市级单位可能还需时日。但实施这一清单的时间关口就在眼前,众多实施单位连准备都没有做,怎么保证清单届时会有效、切实地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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