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 中文 | 旧版
  • 意见建议信箱
    如果您对学院工作有什么意见、建议,请写邮件至: cufelawyjjy@163.com
  • 财税法工作坊第49期举办 共议扣缴义务的法律问题

    发布时间:2023/11/28

    2023年11月24日下午,在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课堂嘉宾讲学支持计划的资助下,中央财经大学第49期财税法工作坊在学院南路校区主教513举行。本期工作坊的主题为“扣缴义务的法律问题”,由首都经济贸易大学贺燕副教授主讲,工作坊指导老师郭维真副教授主持,法学院部分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参加了本次工作坊。

    讲座伊始,贺燕副教授以问题为导入,提出“个人作为支付方有无扣缴义务”等若干问题,启发同学们主动思考。

    结合我国税法规定的扣缴义务的概念、范围和责任,贺燕老师分析了扣缴义务的性质,并以期待可能性理论和比例原则为切入点,释法析理,提出了基本的理论框架。她从应然的角度分析民事活动中的个人不应当被课予扣缴义务,并从规范分析的角度阐释了目的性限缩解释的漏洞填补路径。

    通过河南理工大学案、法兰西水泥案、林纯案等,贺燕老师深入剖析了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税务机关三方主体的法律关系,揭示了扣缴行为产生的消灭纳税义务、消灭民事债务的法律效力。

    最后,贺燕老师特别强调了扣缴义务是公法义务、为他义务、程序性义务,合同中的价款条款应当充分考虑扣缴义务及扣缴责任的问题,并提醒同学们要善于运用管理(期待)可能性理论分析问题。

    在互动环节,同学们围绕扣缴义务从不同角度向贺燕老师提问,如平台企业扣缴义务的履行、林纯案中代扣代缴的金额等,贺燕老师对此予以详细解答。同学们纷纷表示受益匪浅。

    郭维真副教授在总结环节表示,扣缴义务的成立离不开基础民事法律关系,税法对特定主体扣缴义务的规定,虽然有征管效率的考虑,但也必须以基础民事法律关系为基础。无论是扣缴义务的成立还是阻却,都不可忽视对基础民事法律关系的研究。希望同学们能在未来的学习中能够关注税法案例,将税法和生活实际结合起来,学以致用。

    在大家热烈的掌声中,本期财税法工作坊圆满结束!

    文/张   妍

    图/张   妍

    审/徐建刚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