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载《法制日报》2009年03月09日。)
今天在京举办的“证券市场重大法律问题研讨会”上,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郭锋,针对两会期间很多代表委员非常关注的创业板话题,认为目前推出创业板的时间和条件已经完全具备,创业板应尽快推出。
据他介绍,早在2000年前后,就开始了筹备创业板,当时正值纳斯达克泡沫没有破灭之前,那时孵化了一大批高科技企业。目前准备登录创业板的储备企业已达一千多家。同时,关于创业板的管理办法问题,上市规则问题,交易规避问题等已经成熟,有关部门和深交所已经以六万多家企业的样本、数据进行过测算,可能符合上市条件的,都已做了很多工作。
当前对创业板有一种观点,认为关于推出创业板的时机问题,要继续密切关注国际金融危机对资本市场的影响,要在经济金融形势比较稳定的情况下择机推出。郭锋认为,金融危机现在没见底,密切关注一关注就五年三年过去了,“密切关注”这种观点让人们进入了一种误区。
而另一方面,中小企业的发展急需要创业板的支持。有数据表明,至2007年底,中小企业已经达到了4200多万户,占全国总数的99.8%,这些中小企业创造了95%以上的GDP、60%左右的社会销售额和近一半的税收、以及60%以上的出口总额,并为大企业提供了40%的中间产品和服务。而现在的中小企业日子非常难过,急需资金。困难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在金融危机的冲击下中小企业资金链断裂,企业出现倒闭的现象。据不完全统计,2008年上半年,全国有六七万家一定规模的中小企业倒闭。主要集中在东南沿海区域的外向型企业。二是中小企业经济整体滑坡。三是中小企业失业人数上升和税收减少。
郭锋认为,面对金融危机,除了四万亿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投资拉动以外,必须要在金融市场和品种工具创新方面向前推进,及时推出创业板,会为大批中小企业进入资本市场进行资金融资提供一个非常有效的平台和渠道,使其充分发挥拉动经济的作用。
(法制日报记者周芬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