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题:司法部公布《公证程序规则(修订征求意见稿)》及其说明
央广网北京5月23日消息(记者孙莹)据中国之声《全国新闻联播》报道,司法部公布《公证程序规则(修订征求意见稿)》及其说明,6月22日前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扩大了公证机构受理案件范围,将《规则》中的“经常居住地”修改为“居住地”,不再要求连续居住一年以上,“涉及多个不动产的公证事项,可以向其中一个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合同的公证事项,可以由当事人向住所地、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申请办理。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院长王敬波分析:“总的来说在不动产的公证当中,当事人的选择余地更大了,哪个地方对他来说更方便,他就可以到哪个地方去办。”
《征求意见稿》增加规定,当事人申办公证时,“其他公证机构具备审查核实条件、具备办理能力的,也可以向其他公证机构提出申请。”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尹飞分析:“在过去公证机构管辖的制度里面,相当程度上垄断了这个区域它的工作事项,现在这个制度实际上打破了事实上的垄断,有利于各地公证机构资金进行良性竞争。”
《征求意见稿》简化办证材料要求,将“受理通知”、“告知”、“指派公证员”三个程序整合为“一次性告知程序”。王敬波认为:“通过政务信息资源的共享,可以解决申请人不断提交证明的责任,也可以让当事人能够通过告知承诺的方式,减少一些证明事项。”
《征求意见稿》将办证时间由15天压缩为10天,增加在线公证、电子公证书等方面的规定。努力实现公证服务“最多跑一次”。王敬波表示:“当事人在家里面通过电脑上网的方式就可以完成公证,实际上是便民的具体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