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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制日报】中国财经法治论坛在中央财经大学举行

    发布时间:2019/06/28

    原题:中国财经法治论坛在中央财经大学举行

    来源:《法制日报》2019-06-26

    http://epaper.legaldaily.com.cn/fzrb/content/20190626/Articel11002GN.htm

    □ 本报记者 蒋安杰


    为进一步繁荣财经法学研究、提升财经领域法治人才培养水平、推动国家财经领域法治建设,6月17日,“中国财经法治论坛·2019”在中央财经大学举行。来自全国人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财政部、司法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等法治实践部门的专家以及高校部分学者出席论坛。

    中央财经大学校长王瑶琪教授指出,在推进改革开放、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经济与法治的关系一直是一个历久弥新的话题。如何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如何加快完善现代市场体系、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推进社会事业改革创新、加快生态文明制度建设,既需要经济、管理领域的深入研究,更需要立法的先行、法治的保障。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教育部新文科建设工作小组副组长徐显明教授在主旨报告中指出,按照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法学教育的培养目标在于培养“德法兼修、明法笃行”的法治人才,在涉外法治工作中,要培养既懂法律、又懂经济的专业人才。论坛上,徐显明教授第一次系统发表了他对于新法学建设的认识,中国法学教育要向新法学转变,体现在五个方面:一是生源新。法学是精英专业,应当让社会上最优秀的人才来学习法学。法学院在招生中要文理兼收,高水平大学要实现文理各半;二是培养目标新。要注重高素质、国际化,培养能够行走于世界的自由的法律人;三是课程内容、课程体系新。要实现法学教学内容的文理交叉,尤其要把现代技术教给法科学生;四是师资构成新。应当有更多既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又有丰富实践经验的法官、检察官等进入到高校师资队伍当中;五是培养机制新。要充分发挥法院、检察院等法治实践部门在法治人才培养中的作用,使之与高校形成协同育人的机制和模式。

    中国人民大学常务副校长王利明教授指出,产权保护是推动市场环境和市场发展的基石。改革开放以来,国家高度重视产权保护,40年来取得的成就与法律强化对产权的保护密不可分。根据中央深改组《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王利明教授对《民法典物权编》的完善提出了以下几点建议:第一,进一步完善平等保护原则;第二,进一步完善征收征用制度;第三,进一步完善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自动续期规则;第四,规定占有的推定规则;第五,扩大居住权的适用范围。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贺小荣指出,最高人民法院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立足审判职能,大力保护产权,保护企业家创新创造,积极参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先后出台了一系列加强产权司法保护和改善营商环境的司法政策,依法甄别纠正了一批涉产权冤错案件。贺小荣提出应当坚持问题导向,贯彻平等、全面、依法保护的基本原则;推动建章立制,完善法律法规等制度框架;立足审判实践,促进市场竞争环境更加公平高效等三个方面的建议。

    在“财经领域法治人才培养”环节中,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潘剑锋、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王轶、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申卫星、武汉大学法学院院长冯果、吉林大学法学院院长蔡立东以及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尹飞分享了财经领域法治人才培养的思考与探索。

    潘剑锋以北京大学法学院的实践为例对“课程设置与人才培养”进行了介绍。他说,学校的核心工作是以培养优秀人才为目标,要关注共同培养与差异化培养,要持续提升学生理论分析能力、实践能力,开拓学生的国际化视野。

    王轶以“一体多翼、以本为本,培养卓越社会主义法治人才”为题进行主题发言。结合其出席亚洲法学院院长论坛的经历,他就培养自信、开放、包容、具有国际交往能力的法律人阐释了自己的法治人才培养观。他认为,法学教育首先应该让人成为人,要注重运用类型化和体系化两种思考方法,掌握解释选择、立法技术、司法技术等看家本领。

    申卫星以“数字时代与计算法学”为题,就技术发展引发的经济模式、社会治理的变革带来的法治变革的刚性需求进行了讨论。他认为,当前法学教育仍然停留在传统学科当中,对于实践问题的回答不够,法律作为社会科学的主要部门仍然不够成熟。技术和发展会引发经济模式的变革,经济模式的变革会引发社会治理的变革,而社会治理的变革会对法治提出非常刚性的需求。

    冯果则将财经类法治人才培养机制的完善目标定位为从复合走向融合。他认为,培养复合型人才在学制允许的情况下,建议本硕连读;在课程内容上,法学核心课程应该开设完整。此外,也要探究与司法机关以及经济实务部门联合培养人才。

    蔡立东认为,当今法学教育面临着信息技术、教育市场细分和终身学习的挑战,法学教育的重点是要把法律当成自己的信仰,要形成法律的思维方式,要有良好的表达能力。

    尹飞介绍了财经领域卓越法治人才培养的思考与探索。他表示,中财法学院的培养目标是培养具备现代法治理念和国际化视野、系统掌握法律专业知识和实务操作要点、具有较强的研究能力、熟悉经济管理基础知识和实务运作的高层次财经领域法治人才和行业精英,同时,财经领域法律人才培养具有其自身的特殊性,在生源结构上中财法学院也有自己的特点。

    在“营商环境法治化背景下的财经法治”环节中,财政部条法司司长贾荣鄂、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副主任李文峰、市场监管总局法规司副司长彭新民、商务部条法司副巡视员叶军分别就“推进财政法治建设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充分发挥检察职能 促建最好营商环境”“市场监管部门在优化营商环境中的职责与使命”“推进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与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发表了演讲,司法部政府法制研究中心副主任李富成分享了其对中国特色法治营商环境体系的思考。

    贾荣鄂介绍了财政部为优化营商环境所做的工作:持续深化财政放管改革,切实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加快财税体制改革,切实增强市场主体的获得感;着力完善财政法律制度体系,加快形成优化营商环境的制度性安排。为进一步深化改革,努力营造优秀的营商环境,第一是要实施更大规模的减税降费;第二是要更加有效的支持企业创新;第三是要加强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的协调配合;第四是要进一步健全法律法规体系。

    李文峰从四个方面简要介绍了检察机关在促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方面所做的工作:加强有关营商环境法律政策研究,及时制定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发挥司法检察职能作用,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及时发布涉及营商环境的指导性案例和典型案例,保障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积极向有关单位提出建议,促进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

    彭新民介绍了市场监管部门的组成和职能。在立法方面,市场监督总局主要起草市场监督方面的法律法规草案,制定规章政策和标准;在执法方面,市场监督总局要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在守法方面,主要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要求。

    叶军介绍了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的概念和发展历程。一是做好清理清单内外的事项;二是推进放管服改革,做好清单的缩减工作;三是杜绝清单满天飞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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