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
2008级本科生毕业论文写作答辩工作安排
一.工作流程
建议时间 |
内容 |
2011年11月初 |
召开2008级全体同学毕业论文工作会议,布置任务,规范要求,指定指导教师范围 |
2011年11月中旬 |
确定指导教师 |
2011年12月初 |
提交开题报告 |
2012年3月下旬 |
学生上交毕业论文初稿,学院初审 |
2012年4月中旬 |
学生上交毕业论文修改稿;指导教师上交“本科生毕业论文中期检查表” |
2012年5月初 |
学生上交毕业论文定稿 |
2012年5月中旬 |
学院选定答辩教师,按小组组织08级学生进行答辩。答辩小组组长要在答辩完的当天向学院上交“毕业论文答辩提问评价表”, “本科生毕业论文答辩记录表”和“毕业论文答辩部分与终评成绩评定表” |
2012年5月下旬 |
评选优秀论文。学生上交毕业论文终稿—纸质版三份和电子版一份 |
2012年6月 |
毕业论文总结 |
二.论文成绩的评定
1. 指导教师所给成绩(成绩一):教学管理委员会确定学生和其毕业论文指导教师后,指导教师负责指导学生确定论文题目、写开题报告、论文的初稿、修改稿和定稿等各个环节,并要在学生上交论文后的7天内修改完毕并反馈给学生;在规定的相应日期前填写完“本科生毕业论文中期检查表” 等四个表格并递交给学院;所给成绩占终评成绩的30%。
2. 答辩小组所给成绩(成绩二):学院组织若干答辩小组,从文字表达、学术水平、答辩态度、个人陈述、论文表达、回答问题等方面对论文质量和学生表现进行评价;所给成绩占终评成绩的70%。
3. 终评成绩:学院指定专人根据上述成绩一(30%)和成绩二(70%)计算终评成绩。学术管理委员会对毕业论文的指导和答辩过程负有监督和审核责任,并具有对争议问题的最终裁决权及优秀毕业论文的最终评定权。
三.联系人
1.本科毕业生论文管理总负责人:刘双舟
2.学生毕业论文进程督促联系人: 张喆
四.其他
以上安排及规定请相关师生务必严格执行,学生因为个人原因而造成的未能按时上交论文或未能按时参加答辩等后果,由其本人承担。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
2012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