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2015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于3月16日至3月20日进行预答辩。预答辩依据所涉专业共分九组,由各教研室负责召集组织。预答辩要求如下:
1、预答辩委员会由3名具有教授、副教授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的老师组成,预答辩委员会委员应当熟悉论文涉及的具体领域。
2、导师可以列席自己指导学生的预答辩,可就相关问题参与讨论,但不得参加表决。
3、预答辩委员会一致通过,方可提交答辩申请,并进入学位论文不端行为检测阶段。如预答辩委员会未能达成一致,应在导师指导下认真修改,并于一周内重新举行预答辩。在学院指定时间内未能完成论文修改或修改后的论文仍不能通过预答辩的,应按规定申请推迟论文答辩。
4、教研室组织预答辩委员会时应邀请本学科教授参加预答辩。
5、请参加预答辩的硕士研究生下载预答辩简表,填好后将预答辩简表交给本组答辩秘书,答辩秘书收齐本组预答辩简表,并于当日交给预答辩小组组长。
6、预答辩结束后预答辩委员会成员应在预答辩表内签字和填写对论文的修改意见,答辩秘书将填好的预答辩简表交至学院。
7、论文定稿为参加答辩的最终稿,提交后至答辩结束,不得再进行修改。论文定稿提交时间待通知。
附:1、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简表.doc
2、 2015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预答辩分组表.xls
法学院
二〇一五年三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