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院研究生培养工作,有效提升博士生的科研能力和学术水平,法学院自2013级起实施博士研究生学期论文制度。
根据该制度的要求,博士研究生须于培养学制的前四学期,每学期提交专业学术论文一篇(篇幅不少于1.2万字)。博士研究生学期论文的选题应结合本人研究兴趣和学位论文选题方向,在导师指导下确定。每篇学期论文均应向学院提交“博士研究生学期论文报告表”。导师对博士研究生学期论文的研究水平进行评价并按百分制评定分数。学期论文成绩提交导师组,供其在评定该生综合考试成绩和评议其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时参酌。每年春季,学院举办“博士生论坛”,由博士研究生围绕本人学期论文,报告相关研究成果。论坛邀请法学专家进行评议,并向全校开放。
学期论文制度是我院强化博士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及学位论文过程管理的重要举措,将对提升博士生培养质量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马安静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