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财法律评论》是由
《中财法律评论》是由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主办、学生自主组织的连续出版物。本“评论”旨在构建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学交流平台,鼓励本院同学立足专业,钻研创新。同时《评论》也是外界了解我院学生学术能力的直观窗口。为保证评论的学术水准和办刊质量,特制定如下征稿标准:
1、来稿要求
1.1文稿务求论点明确,信息准确,数据可靠,论述充分,逻辑性强,字数3000字以上。来稿请发邮箱:cufelawreview@163.com
1.2来稿请注明:题名、作者署名、班级、学号;中英文题名、中英文摘要(200字以内),中英文关键词3~5个、正文、参考文献。
2、注意事项
2.1来稿文责自负。根据《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本刊可对来稿作适当文字修改、删节或退请作者自行修改,如作者不允许对文稿修改,请在投稿时说明。
2.2文稿中摘编或引用他人作品时,应在注释中列出原作者姓名、作品名和来源,并在引用处标出参考文献号码。来稿务求学术规范,请来稿者参照《中财法律评论》注释体例修改完善。
2.3来稿恕不退稿,请作者自留底稿。
附:《 中财法律评论》注释体例
《 中财法律评论》注释体例
一、文中注释采用脚注,全文分页注码。注码号为1、2、3……
二、注释例
(一)著作类
1《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 第4 卷上 册,人民出版社1972 年版,第26 页。
2周鲠生:《 国际法》上册,商务印书馆1976 年版,第156 页
(二)论文类
1王家福、刘海年、李步石:《论法制改革》,《 法学研究》1989 年第2 期
(三)文集类
1龚祥瑞:《 比较宪法学的研究方法》,载《比较宪法研究文集》第一集,南京大学出版社1993 年版。
(四)译作类
1 [英]梅因:《古代法》,沈景一译,商务印书馆1984 年版,第69 页
(五)报纸类
1王启东:《法制与法治》,《法制日报》 l989年3 月2 日
(六)古籍类
1《宋会要辑稿• 食货》 卷三。
2(清)沈家本:《沈寄 先生遗书》甲编,第43 卷。
(七)辞书类
1《辞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79 年版,第932 页。
(八)港澳台著作
1戴炎辉:《 中国法制史》、台湾三民书局1 966 年版,第45 页。
(九)外文类
从该文种注释习惯
三、其他
(一)非引用原文者,注释前加“参见”
(二)引用资料作来自原始出处者,注明“转引自”
(三)引文出自同一资料相邻数页者,注释例:第28 页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