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校团委《关于开展2021年暑期社会实践总结表彰工作的通知》(校团字[2021]33号)的要求,并结合法学院特色和暑期社会实践具体开展情况,我院邀请学院老师组成评委小组,积极开展暑期社会实践优秀个人候选人推荐工作。
评审小组从个人参与度、工作能力、沟通能力、团队贡献四个角度进行评审,依据评分结果,最终确定二位候选人作为法学院暑期社会实践优秀个人候选人推荐名单。具体名单公示如下:
吾克来·努尔波拉提 法学20-2
刘惠华 法学19-3
如对以上结果有任何异议,请于9月21日12点前,联系法学院团委学术实践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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