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晚上19点,由我院实验与实践教学中心、法学研究会主办法律实务系列讲座“刑事大要案的辩护”在学院三号楼222教室召开,由王兆峰律师担任主讲人。王兆峰律师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先后师从陈兴良、陈卫东教授,现为德恒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德恒诉讼仲裁专业委员会总干事,曾在北京市级检察院工作,担任研究室副主任,先后承担过薄熙来和刘汉案等重大要案是辩护工作。我院郭华教授、实验与实践教学中心主任李伟副教授出席讲座。本次讲座以王兆峰律师讲述个人辩护经验为主线,为我校法学学生的专业提供一些建议,帮助同学们更好地理解刑事辩护。
首先,王兆峰律师首先简要介绍了中国刑事辩护的基本情况。王兆峰律师通过电影《辩护人》,十分明确地提出了近年来我国刑事辩护的发展与不足,也提出了其个人对我国刑事辩护事业发展的期望。随后,王兆峰律师以自己办过的刑事辩护要案为内容,讲述了大要案的特征。从外部特征来说,刑事要案一般具有案情重大、可能会具有政治色彩、案件受到领导和民众的关注、媒体关注度高等特征;从内在特征来说,刑事要案办案规格高、案件可能涉及国家机密、司法机关的自主性较小等特征。
接着,王兆峰律师就应当如何办要案提出了自己的建议。首先,调整好自己的心态。从战略上藐视对手、放平心态、坚定信心,从战术上重视对手、从各个方面审视案件。其次,要做好沟通工作,向相关机关、主管机关报备以方便以后工作的开展,要加强与办案机构、侦查机构、审判人员、家属、当事人及其他律师的沟通,要注意舆论分析,要慎重对待媒体,依法合理释放信息。最后,在办案过程中做好庭前、庭中准备,并在庭后整理办案心得或办案日记。
其后是学生与王兆峰律师的互动环节。在这一环节中,学生们表现得十分积极,共有6名学生发言提问,而王兆峰律师也就这些问题认真地作了解答。比如有学生提问“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在刑事辩护上有什么区别”,王兆峰律师回答道,区别是很多的,但最明显的一点是:英美法系可以说是真正实现了审判中心主义,但在我国侦查活动基本上决定刑事案件的命运。在学生与王兆峰律师之间的互动中,气氛十分活跃,同时也让同学们都学到了很多关于刑事辩护的知识。
最后,郭华教授点评了此次讲座。他首先感谢了王兆峰律师的精彩演讲,谈论了自己关于王兆峰律师审判案件的认识,同时也谈了自己关于刑事辩护的自我感受:案件的结果固然重要,但是辩护过程会对法官、检察官、警官产生影响,使其在以后注意关怀被告人和犯罪嫌疑人。
在同学们的热烈掌声中,本次讲座拉下了帷幕。通过这场集严谨与活泼于一身的讲座,同学们加深了对刑事辩护的理解,并重新认识到作为法律人的担当与责任。更为重要的是,在这场讲座中一位成熟的刑事辩护律师所体现出来的做事态度与思考方式,将引导同学们为成为一名优秀的法律人而不懈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