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党委,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进一步健全发展党员工作制度,做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了《中央财经大学发展党员票决制工作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中央财经大学发展党员票决制工作办法
二○○八年二月二十八日
附件:
中央财经大学发展党员票决制工作办法
为进一步健全发展党员工作制度,做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精神,按照《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发展党员票决制工作办法〉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党员队伍建设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发展党员工作方针,充分发扬党内民主,严格发展党员工作程序,保证新党员的质量,从源头上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
二、适用范围
1. 拟接收为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
2. 拟转为正式党员的预备党员。
三、票决方法
1. 票决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
2. 参加党支部大会的有表决权的党员必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半数,方能进行票决。讨论两人以上入党或转正时,应逐个进行讨论,一并投票表决,分别计票、汇总。
3. 票决设监票人和计票人。监票人和计票人由党支部提名,经到会有表决权党员过半数表决通过。监票人负责对票决全过程进行监督;计票人负责领取、发放并清点、统计表决票。
4. 有表决权的党员对票决对象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不赞成票,也可以弃权。
5. 因故未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但可以在会前正式向党支部提出书面意见,计票时统计在票数内。
6. 票决结果应当场统计并公布。票决对象获得赞成票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人数半数的,才能接收为预备党员或转为正式党员。
7. 票决结果写入支部大会决议,票决情况汇总表随同《入党志愿书》和其他材料一起上报上级党组织审批。对未经票决接收预备党员或预备党员转正的,一律不予审批。
8. 未通过票决的,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有关规定办理。
9. 党支部大会结束后,“接收预备党员表决票”和“预备党员转正表决票”分别归入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文书档案。党员审批程序完成后,学生预备党员、党员的“接收预备党员票决情况汇总表”和“预备党员转正票决情况汇总表”归入所属党总支文书档案,教工预备党员、党员和直属党支部所属学生预备党员、学生党员的“接收预备党员票决情况汇总表”和“预备党员转正票决情况汇总表”归入所属党委组织部文书档案。
10. 本办法自 2008 年 3 月 1 日 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