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校党委关于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1年12月8日下午,党委第二巡察组巡察法学院工作动员会在南路校区主教808会议室召开。会前,党委第二巡察组组长吕丽与法学院党委书记吴韬,党委副书记、院长尹飞见面沟通,通报了有关工作安排。会上,吕丽作了动员讲话,对做好巡察工作提出要求。吴韬代表学院党委做表态发言。党委第二巡察组全体成员,党委巡察工作办公室有关负责同志,法学院全体教职工和学生代表参加会议。会议由尹飞主持。
吕丽指出,巡视巡察是加强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举措。学校党委高度重视巡察工作,把巡察工作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巡察组将聚焦“两个维护”根本任务,围绕“四个落实”,对照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六个不足”,紧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开展巡察监督。法学院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要充分认识开展巡察的重要意义,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上级精神以及学校党委决策部署上来,增强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做到与巡察组同向发力、同题共答,确保巡察任务取得实效。
吴韬表示,本次巡察既是对学院工作的全面体检,也是对学院各项事业的有效促进。学院党委将高度重视,积极配合,与巡察组同向发力、同题共答,确保巡察工作的顺利开展。一是要从讲政治、负责任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接受巡察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二是全力配合、精心组织,为巡察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有力保障。三是认真落实整改,努力推动学院各项事业的高质量发展。
党委第二巡察组将在法学院工作10个工作日。巡察期间(12月8日至12月21日)设立意见箱和电子邮箱,并在法学院办公地点张贴《巡察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