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评选2023年度校级“十佳学生干部”“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校团字[2024]14号)文件要求,我院决定开展2023年度校级“十佳学生干部”“优秀学生干部”推荐参评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内容
(一)评选奖项及名额
优秀学生干部12名,十佳学生干部1名。
(二)评选对象
1.校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学生干部,学生社团负责人;
2.学院团委(团总支、直属团支部)、学生会、研究生会学生干部;
3.党支部委员、团支部(含直属团支部)委员、班级委员。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学生干部
1.具有我校学籍的全日制本科生(含预科生、双培生)、研究生;
2.具有较高思想觉悟,政治立场坚定,认真开展理论学习,按时完成“青年大学习”,在同学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3.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文明守法,遵守校规校纪,2023年度未受处分,无违法违规违纪记录,无不良信用记录;
4.努力学习专业知识,能够有效协调专业学习与社会工作的关系,2023年度必修课无不及格门次;
5.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团队领导能力,能够充分发挥骨干作用,热心为同学服务,在同学中具有较高威信,在自己所负责的工作范围内无重大失误,有工作实绩;
6.原则上担任学生干部一年及以上;
7.应为“志愿北京”平台注册志愿者,2023年度志愿服务时长不少于20小时;
8.有“芮+”导师工作经历者优先。
(二)十佳学生干部
1.具有我校学籍的全日制本科生(含预科生、双培生)、研究生;
2.曾获得过校级优秀学生干部称号,此次推荐的优秀学生干部也可参评;
3.2023年度学习成绩优异,无不合格课程记录;
4.担任学生干部一年及以上;
5.应为“志愿北京”平台注册志愿者,2023年度志愿服务时长不少于20小时,在服务保障重大活动、投身乡村振兴、参与社会实践、弘扬网上文明等方面事迹突出的优先考虑;
6.有“芮+”导师工作经历者优先。
三、评选程序
(一)学生申报(5月22日至5月26日)
有意愿申报且符合条件的同学请填写并提交以下材料的电子版:
1. 根据申报类型对应填写优秀/十佳学生干部汇总表(附件1、附件2)以及优秀/十佳学生干部登记表(附件3、附件4),请各班将申请人员信息汇总到一张汇总表中;
2. 成绩单、各类获奖证明材料等。每位申报者请将自己的证明材料编辑在一个PDF中,并在首页列明清单目,命名为“班级+姓名+证明材料”。
以上申请材料请以班级为单位于5月26日中午12:00前发送至邮箱cufelawtw@163.com。
(二)学院评审(5月27日至5月30日)
法学院团委组织学院研究生与法律硕士工作委员会、本科生工作委员会召开学院评议会,进行资格审查和评选推荐。
(三)结果公示(5月31日-6月3日)
经学院党组织同意后,将对“优秀学生干部”和“十佳学生干部”候选人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天。
法学院团委
2024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