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公平竞争,保证选拔质量,根据教育部和学校相关文件精神的要求,结合法学专业特点和法学院实际,制定本方案。
本方案适用于2018年报考法学院的推免硕士生常规考核考生。
一、接收专业与计划
法学院2018年接收推免生的考核方式分为常规考核和夏令营考核两种方式。其中,夏令营考核由报名、营员遴选、综合考核、候选人资格确定和录取等环节组成。夏令营综合考核和候选人资格确定已经于2017年7月举行,候选人名单已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法学院2018年接收普通计划推免生情况表
院系(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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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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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令营考核已接收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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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规考核接收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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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接收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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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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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学与行政法学(03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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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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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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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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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学(03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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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商法学(03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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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法学(03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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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学(03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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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法学(03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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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服务法(0301Z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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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学)(035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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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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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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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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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非法学)(035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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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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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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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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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院可在允许招收的推免生总额范围内,确定常规考核阶段实际接收的推免生数量及其专业。
2、报考攻读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推免生本科学习专业必须为法学专业。报考攻读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推免生本科学习专业必须为非法学专业。
3、常规考核和夏令营考核均可接收普通计划、支教团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推免生。该三个专项招生均计划单列,不包含在上表中,接收专业根据报名情况确定,于面试前公示。
其他事宜,请查阅《中央财经大学关于公布2018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相关事宜的通知》(http://gs.cufe.edu.cn/info/1050/4390.htm)。
二、笔试
1.笔试考试时间
笔试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于6月和9月举行两场。第一场笔试已于6月21日举行。第二场笔试为9月20日晚18:30开始。两场笔试具有同等效力,通过一场即可获得面试资格。笔试报名、缴费等事宜,请查阅研究生院网站发布的相关通知(http://gs.cufe.edu.cn/info/1050/4389.htm)。
2.笔试科目与参考书目
报考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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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科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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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书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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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法学学术型专业
(即“法学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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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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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民法(物权法、合同法总则部分):《民法学》,王利明、杨立新、王轶、程啸著,法律出版社2015年第四版(最新版)。
②刑法(刑法总论部分):《刑法学》,高铭暄、马克昌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16年第七版(最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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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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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非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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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非法学)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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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联考考试指南》法理学部分(法理学第二章法的特征、第五章法的效力、第七章立法、第八章法律实施、第十二章法治、第十三章法与社会),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6年第十七版(最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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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笔试成绩的考核与运用
(1)本次笔试为资格考试,即笔试通过(成绩60分及以上)的考生,方可获得常规考核面试资格。笔试成绩不计入推免总成绩。
(2)参加常规考核第一场笔试且笔试未通过的考生如有意愿继续报考我校,须参加此次报名,但无须再次缴纳复试费。
(3)第一场笔试通过的考生和通过夏令营考核已获得推免生候选人资格的考生,均不得参加本次笔试报名。
4.笔试成绩的公布
笔试成绩和获得面试资格考生名单,将于9月21日晚公布。请注意关注法学院、研究生院网站,并保证本人在推免服务系统注册的手机号畅通。
三、资格审查
推免生资格审查工作由法学院资格审查小组负责。未参加资格审查的,或资格审查后不符合要求的,不能参加面试。
(一)资格审查材料
考生参加资格审查,须提交以下材料:
(1)加盖公章后的《中央财经大学2018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下载网址:http://gs.cufe.edu.cn/info/1050/4389.htm)
(2)有效期内且每学期均注册的学生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备查)及复印件
(3)至目前为止的所有本科成绩单原件一份,须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4)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证书或其他英语水平成绩证明的原件(备查)及复印件
(5)学术科研成果(发表的论文、出版的专著或承担的课题结项书等)及获奖证书原件(备查)及复印件(成果和证书,分别最多不超过三项)
注:(1)-(4)项为必备材料;考生提交上述证书类材料原件只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查验,不留存;复印件须现场交验。考生资格审查合格后,学院复试工作组负责建立考生个人复试档案。
(二)资格审查时间与地点
时间:9月22日上午10:00-13:00
地点: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813室(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39号,主教楼8楼)
四、面试
(一)面试时间与地点
时间:9月22日下午14:00开始
地点: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8楼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39号,主教楼8楼)。请到8楼查阅分组名单及对应的考场。
(二)面试考核范围
1.拟接收法律硕士(非法学)的面试,由面试工作组(小组)根据专业特点,结合考生在资格审查时提交的相关材料,对考生的专业能力进行全面考查,综合评价。
2.拟接收法学硕士、法律硕士(法学)的面试,由面试工作组(小组)根据专业特点,结合考生报考专业以及在资格审查时提交的相关材料,对考生的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进行全面考查,综合评价。
3.所有专业类型的考生,均需参加专业外语面试。
五、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39号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主教楼813)
电话:010-62288672 010-62288865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
2017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