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2012年人才引进公告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以“科研立院”为宗旨,以“队伍建设”为核心,历来高度重视人才的培养与引进工作,旨在造就一支在学术界、教育界具有较大影响力并具有国际化思维观念的教师队伍。
近年来,法学院在人才引进方面成就斐然,引进多位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所引进的人才在学科建设、教学科研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在全院师生的共同努力下,学院在教育部2007-2009年全国法学一级学科整体水平评估中,位居第十九名;法学也被学校列为与经济学、管理学并列的学校三大主体学科之一。
为早日实现学院“特色鲜明、学科优势突出、具有较高的国际知名度的优秀法学院”的建设目标,进一步完善学院学科结构、提升学院教学科研水平,学院在2012年将进一步加强人才引进力度。经学校批准,学院2012年拟引进教学科研岗教师6名,具体情况如下。
一、引进计划
(一)高层次优秀人才引进
1、人数:2名
2、学科方向:刑法学、国际法学、诉讼法学、环境法学
3、要求:原则上应为国内外知名大学或科研机构博士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原工作单位为“985”、“211”建设院校或知名科研机构,科研成果丰硕,具有较高的学术地位和较大的学术影响;符合直聘我校教授三级岗条件。
(二)海外留学回国人才
1、人数:2名
2、学科方向:民商法学、财税法学
3、要求:2012年底前获得国外著名高校博士学位并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具有良好的双语教学能力与较高的科研素养,有两名以上同行专家推荐。
我校为优秀海外归国人才提供具有竞争性的待遇和发展环境,其中教学能力突出且对科研任务做出特别承诺者,待遇可面议。
(三)应届优秀博士毕业生(含博士后)
1、人数:2名
2、学科方向:法理学、行政法学
3、要求:3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博士后可放宽至40周岁);在海内外著名大学或科研机构经过“本科、硕士、博士”的专业学习,且博士学习阶段非我校培养;对本学科建设或学术研究有创新性构想,在海内外相关领域知名学术期刊独立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过具有较高水平的学术论文;具有较高的外语听说读写水平。应届毕业生培养类型应为统招统分(或双向选择),我校不接收应届定向生与委托培养生。
前述学科、方向之外但符合其他相应条件的优秀人才,也可报名参与此次人才引进工作。
二、招聘期限
高层次优秀人才与海外留学归国人才的招聘信息有效期,自发布之日起至2012年8月31日。应届博士毕业生的招聘信息有效期,自发布之日起至2012年3月15日。
三、参与方式
凡参与此次人才引进工作的应聘者,务必登陆“中央财经大学人事招聘系统”(网址为www.edu.cn/cufe)注册后录入个人真实信息,选择相应职位并提交个人简历、科研情况。相关问题咨询,请联系法学院办公室赵老师(联系电话:62288672,邮箱:xipingzhao@163.com)。
高层次优秀人才与海外留学归国人才也可将相关材料直接发送院长郭锋教授(guofeng627@vip.sina.com)或院长助理尹飞教授(fyeen@soh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