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财经大学系教育部直属的以经济学、管理学、法学为主,文学、工学、理学等学科并重的国家“211” 工程重点建设大学,为全国49所具有法律硕士(J.M)招生资格的培养单位之一。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设法学本科专业,每年招收本科学生100余人;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法学院相继取得经济法学专业、民商法学专业、国际法学专业以及法律硕士(J.M)专业学位等四个硕士学位授权资格,每年招收在校攻读法学硕士学位研究生50人左右,全日制法律硕士(J.M)研究生70人左右,并招收在职法律硕士(J.M)学员和在职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员100余人。法学院现设法理学与宪法行政法学教研室、民商法学教研室、经济法学教研室、国际法学教研室、刑法学教研室、诉讼法学教研室、财经法律研究所、法律与经济国际研究中心、《财经法学系列教材》编辑部、《财经法律评论》(法律出版社出版)编辑部、《证券法律评论》(法律出版社出版)编辑部等机构。
借助雄厚的财经学科背景优势,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坚持培养“懂法律、懂经济、懂管理”的高层次复合型法律人才的办学宗旨,致力于探讨法学、经济学和管理学相结合的教育与研究模式,着力打造中国最具影响力的企业法律顾问(公司律师)培养基地,近年来在培养民商法、经济法专业和法律硕士(J.M)专业学位研究生方面形成了鲜明的财经实务特色。
为进一步扩大办学规模、加强相关专业师资力量、优化师资结构,我院特于近期面向全国招聘数名行政法学、诉讼法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等专业高层次教学科研人才。应聘者应符合如下条件:
1、具有正高级职称(教授或研究员);
2、具有博士学位;
3、学术成果较为显著,在本专业领域具有较大的学术影响力;
4、具有较强的教学能力,能够胜任本科生和研究生相关专业课程的教学工作及相关领域的研究工作;
5、年龄一般不超过 50 周岁,特别优秀者不超过 55 周岁。
其他相关事项详见我校网站主页《中央财经大学2006年招聘启事》之《中央财经大学公开招聘“中财 121 人才工程”特聘教授启事》和《中央财经大学面向海内外引进高层次人才启事》。应聘者经考核合格,办理调动手续,具体待遇参照上述启事说明事项执行。
有意者请将简历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至: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39号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办公室,邮政编码:100081。截止时间:2006年11月30日(特殊情况最迟不得超过12月15日)。
欢迎加盟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
联系人:赵老师,联系电话(传真):62288672。
电子信箱:law@cufe.edu.cn法学院网站:http://law.cufe.edu.cn学校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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