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关于批准2004年新增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的通知》(学位办[2005]3号),我校从2005年起面向全国招收法律硕士(J.M)专业学位研究生。根据今年我校全日制法律硕士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目前我校尚有少数调剂名额。经我校法律硕士(J.M)教育中心研究决定,即日起接收符合条件的考生的调剂申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接收调剂申请的时间
4月8日—4月12日上午8:00—11:00,下午2:00—5:00(周末正常接待)
二、申请调剂的一般原则和要求
1、申请调剂的考生初试总成绩和单科成绩应达到教育部公布的2006年法律硕士(J.M)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基本分数线;
2、申请调剂的考生第一志愿、第二志愿报考院校应为北京地区高校(初试成绩达到第一志愿或第二志愿报考院校复试分数线的考生不得申请调剂,经第一志愿、第二志愿报考院校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也不得申请调剂);
3、因名额有限,本次调剂重点从第二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中择优选拔,额满为止。
三、考生申请调剂的程序
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亲自到我校法律硕士(J.M)教育中心办公室(法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现场填写、提交或出示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并签署《调剂承诺书》:
1、调剂申请表(现场填写);
2、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
3、加盖第一志愿报考院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公章的成绩单(印章不得复印);
4、加盖第一志愿、第二志愿报考院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公章的不具备该校复试资格并且未参加复试的证明(印章不得复印,如因时间仓促可在参加复试进行资格审查时提交)。
四、其他事项
1、本次调剂事宜一律以网上通知和现场申请方式进行,谢绝电话、电子邮件、信函咨询和申请。
2、如申请人提交的信息或材料存在隐瞒或虚假情形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复试或录取资格。
3、对于符合条件的考生,我校法律硕士教育中心将择优确定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
4、我校复试时间为4月中旬,实行差额复试,笔试科目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录取结束后再录取调剂考生。请各位考生认真准备,争取考出好成绩。
5、具体复试时间及程序安排等未尽事宜,详见随后发布的《中央财经大学2006年全日制法律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办法》;《复试办法》未作规定的,参照《中央财经大学2006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及录取办法》执行。请考生随时关注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网站和学校网站研究生部主页发布的与招生有关的动态信息。
6、我校法律硕士(J.M)教育中心办公室地址:中央财经大学主教学楼11层1107室(法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联系人:李炎老师。
中央财经大学法律硕士(J.M)教育中心
2006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