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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转发:关于设立2007-2008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助教岗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02/26

    各有关单位:
      按照有关文件精神,研究生部将根据我校2007—2008学年第二学期本科生和研究生课程安排情况,组织本学期研究生助教岗位设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助教岗位设立条件
      1.主讲教师须具有正高级职称(教授或研究员);
      2.本科生课程上课人数须超过40人,研究生课程上课人数须超过30人;
      3.本科生课程为任选课的,暂不设立助教岗位;
      4.一门课程为两名或两名以上教师共同开设的,暂不设立助教岗位;
      5.每名教师在同教学层次开课(本科生或研究生),只能设置1个助教岗位。
      6.已应聘助管岗位(含本科生班级工作助理)的研究生,不得申请助教岗位。
      二、助教岗位职责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协助主讲教师做好学生思想政治工作。
      2.收集教学资料,配合作好教学准备工作;随堂听课,了解教学进度和教学内容,听从主讲教师的工作安排。
      3.安排课堂练习,批改作业;参与辅导答疑、专业实验、实习指导;参加本门课程的监考和评卷。
      4.收集学生的意见和要求,并及时向主讲教师反映;完成主讲教师布置的与教学相关的其他教辅工作。
      三、助教工作时间
      助教岗位工作时间可根据教学工作需要确定,原则上每周不超过8小时。
      四、聘用办法及聘用程序
      1.本科生课程的助教由博士、硕士研究生担任,硕士生课程的助教由博士研究生或高年级硕士研究生担任。
      2.岗位聘用优先考虑生活困难研究生,同时优先考虑本专业研究生。
      3.凡申请助教岗位的研究生,须向聘用单位提交研究生助教申请表(研究生部网页“学生管理”--“资料下载”区),由聘用单位组织相关设岗教师,按岗位要求对应聘者进行面试、培训。一经聘用,研究生应按要求完成岗位职责。
      五、聘用时间安排
      1.2008年2月25日,研究生部面向全校公布设岗信息(见附件一、二)及应聘条件;
      3.2月25-28日,具备申请条件的研究生征得导师同意后,到有关学院参加应聘、面试。
      4.2008年2月29日,各学院公布助教名单,并通知获聘学生。
      5.2008年2月29日,各学院将盖有学院公章的助教设岗明细表(见附件三)送至研究生管理科备案,并将电子版发至yjsgl@cufe.edu.cn
      六、管理与考核
      1.各教学单位应安排具体工作人员负责研究生助教工作的组织、聘用、管理、考核等工作。
      2.主讲教师负有指导、督促和考核研究生助教工作的责任。
      3.学期结束前受聘研究生须向聘任单位递交工作总结,聘任单位在听取聘用老师和学生意见后,按合格、不合格对其进行考核评估,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后,报研究生部备案及领取岗位津贴。
      4.对不能胜任助教岗位职责的研究生,聘用单位可予以解聘;受聘研究生因其他原因不再继续承担助教工作的,须提前两周向主讲教师或聘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由聘用单位决定是否解聘。
      七、劳酬及支付方式
      研究生助教由学校统一发给劳酬,原则上每月260元,每学期支付最多不超过5个月,每学期期末(或下学期期初)集中发放一次。
      特此通知。

      附件:1.符合申请条件的本科生课程名单(学校主页查询)
      2.符合申请条件的研究生课程名单(学校主页查询)
      3.助教设岗明细表(学院)(学校主页查询)

    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部
    二○○八年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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