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院郭峰院长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王利明院长达成的协议,人大法学院同意我院学生持其发放给我院的借阅卡和我院学生学生证到其图书馆查阅资料。
鉴于人大方面提供的借阅卡有限,为尽量满足我院学生的阅读需求,现做如下规定:
1、凡法学院学生(包括本科生、研究生)均可到法学院图书资料信息中心(教学楼402室)办理借阅手续。
2、学生需凭人大法学院借阅卡和本人学生证方可到人大法学院图书馆查阅资料,并遵守该图书馆相关制度。
3、为提高借阅卡使用效率,凡符合法学院办卡条件的学生,办卡时须将其身份证或者押金一百元留置于法学院图书资料信息中心;每次使用借阅卡期限为一个月,到期可续借。到期未返还借阅卡且未办理续借手续者,将在我院网站上对该生姓名、班级予以公示督促。遗失借阅卡者,须支付必要的工本费。
特此通知。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
2007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