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财经大学系教育部直属的以经济学、管理学、法学为主,文学、工学、理学等学科并重的多科性大学,为全国49所具有法律硕士(J.M)招生资格的培养单位之一。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设法学本科专业,每年招收本科学生100余人;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法学院相继取得经济法学、民商法学、国际法学专业以及法律硕士(J.M)专业学位等硕士学位授权资格,每年招收在校攻读法学硕士学位研究生50人左右,全日制法律硕士(J.M)研究生80人左右,并招收在职法律硕士(J.M)学员和在职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员100余人。法学院现设法理学与宪法学教研室、民商法学教研室、经济法学教研室、国际法学教研室、刑法学教研室、诉讼法学教研室、财经法律研究所、法律与经济国际研究中心、《财经法学系列教材》编辑部、《财经法律评论》(法律出版社出版)编辑部、《证券法律评论》(法律出版社出版)编辑部等机构。
借助雄厚的财经学科背景优势,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坚持培养“懂法律、懂经济、懂管理”的高层次复合型法律人才的办学宗旨,致力于探讨法学、经济学和管理学相结合的教育与研究模式,着力打造中国最具影响力的企业法律顾问(公司律师)培养基地,近年来在培养民商法、经济法专业和法律硕士(J.M)专业学位研究生方面形成了鲜明的财经实务特色。
为扩大办学规模、优化师资结构,我院特面向北京地区执业律师及应届博士毕业生招聘1—2名长于法律实务的专任教学、科研人员(有律师执业资格或司法资格的企业法律实务人员或国家机关现职法律专业人员亦可应聘)。应聘者经考核合格,分别按在职人员调动或应届毕业生接收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具体待遇面议(调入教师可以兼职律师身份继续执业)。应聘者应具备如下条件:
1、具有北京市户口;
2、具有博士学位或者副高级以上职称(具有民商法学、国际法学、诉讼法学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条件优异者亦可考虑);
3、熟悉民商事诉讼实务、仲裁实务和企业法律顾问实务,有三年以上北京地区律师执业经验或司法经验;
4、有一定科研成果和较强的教学能力,能够胜任本科生和研究生《律师制度与律师实务》、《企业法律实务》、《仲裁法》、《法律诊所教育》等课程的教学工作及相关领域的研究工作。
有意者请将简历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至: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39号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办公室,邮政编码:100081
联系人:赵老师,联系电话(传真):622886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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