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法学院2014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位教职工:
根据校发〔2014〕177号《关于做好我校2014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要求,结合本院实际情况,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研究,确定了我院2014年度考核工作方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本次考核范围包括我院全部在岗的事业编制教职工以及劳动合同制职工。
二、组织领导
根据学校文件要求,学院成立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小组(附后),负责本年度学院考核工作。
三、考核程序
(一)考核方式
本年度学院中层干部考核由学校有关部门负责,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行考核,考核表采用组织部发放的表格,在全院教职工述职大会上进行。
本年度行政人员考核仍采用以往的方式,分别由学院领导班子、教师、学生以及行政人员互评打分,最后加权计算。其中,教师对行政人员的考评在学院教职工述职大会上进行,其他三项在此之前进行。
本年度教师考核分别从教学、科研、综合表现、参与学院公共事务等方面进行。考核程序包括:教师本人在教职工述职大会召开前填写“考核登记表”(见附件,A4纸正反面打印,手写签名),于12月19日前提交学院办公室赵锡平老师处;在述职大会上其他教职工对被考评人的述职以及参与“学院公共事务情况”和“综合表现”等内容进行考评,考评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学院考核工作小组综合考评情况,最后评选出本年度的校级优秀教工和院级优秀教工。
(二)学院教职工述职大会召开时间:2014年12月21日全天(上午8:30开始),召开地点:学术会堂702 室。
(三)与考核有关的其他未及事项参照校发〔2014〕177号文件的规定。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十一日
附:法学院教职工2014年度考核工作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吴 韬
组员:甘功仁 陈华彬 曾筱清 李 岩 吴 韬 刘双舟 尹 飞 高秦伟 徐 颖 王克玉 许冰梅 李 伟 沈 健 郭维真 赵 真
附件:教职工考核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