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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法学研究工作坊第二次读书会 邀请法大法评社共读《法治:七堂法律通识课》

    发布时间:2016/12/27

    2016年12月1日晚六点半,公法学研究工作坊新学期第二次读书会在沙河校区学院3号楼125教室开展。本次读书会由法学院研究生周密同学主持,法学院讲师郑玉双博士、刘权博士作为点评嘉宾。此外,参加此次读书会的有我校部分本科生、研究生,并邀请中国政法大学法律评论社的同学参加。

    本次读书会的重点是研读沃尔德伦教授的代表作《法治:七堂法律通识课》的第三章,目的在于通过阅读沃尔德伦教授在书中对一些具体案例的探讨,从而使我们展开对法理学方面一些问题的思考。该次读书会分为报告、点评、集体讨论三个环节。首先由中国政法大学法学专业2015级本科生谢文博同学作读书报告。谢文博同学就该书前三章进行精细解读,由第一章的“先例原则”引出了“法官不仅是在解释法案和遵循其他的解释,他们本身就在发展一些没有制定法基础的原则”的解说,并得出“民法体系更注重法律本身抽象的逻辑结构”的观点。对于第二章中“克莱克罗镇”的例子,谢文博同学以“法律的偏私模式与法律的中立模式”作为切入点,分析法律与政治的关系。第三章作为本次读书会的研读重点,谢文博同学从“佩德罗诉迪斯案”开始思考,从“自然法与实证主义”来看法律,从“法的内容与法的形式”来评价法律。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专业2015级本科生薛宁莹作为点评人,对谢文博同学的报告做出了“复述有余,提炼不足”的犀利点评。先抑后扬是中国人的智慧,薛宁莹对谢文博提出几点建议后,赞赏了他独到的观点以及引用书中例子加深记忆的报告方式。我校法学院讲师刘权博士对以上环节做了客观、风趣的点评。

    我校社会与心理学院社会工作专业2014级本科生卫云作第二批报告,直奔主题,针对第三章中的“偏私模式”做出精准解读。点评环节,我校法学院吴晓芬同学提出“法律有差异的存在”的相关点评。对此,其他同学们纷纷提出自己的看法并进行了激烈的讨论,在一个多小时的探讨中,同学们对法治的认识更加深刻。面对同学们在讨论过程存在的疑惑,两位讲师以更广阔的分析视角与更成熟思维提出了自己的见解,引人深思。

    本次读书会进入尾声,郑玉双博士对于“万民一法”、同学援引的“延安黄碟案”、“法律的实然与应然”等做了简要总结。

    至此本次活动圆满结束,此次活动激发了同学们对法律的兴趣,提高同学们的法律素养。在活动中互相交流,领悟法治思想,体验法律真谛。

    (文/2016级本科生陈嘉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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