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成功获批国家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的两个基地——“应用型复合型法律职业人才教育培养基地”、“涉外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后,为推进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计划的实施和开展,法学院全体教师于今年暑期在南岳召开了“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研讨会”,对卓越法律人才的培养进行了统一部署,后设立了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方式研究院设特别课题,委托王克玉等六位教师对卓越法律人才培养中的“复合应用型法律人才”、“涉外型法律人才”和“实践性法律人才”的培养方式进行系统研究,近日,相关老师就课题研究成果在学术会堂604房间进行了汇报,全院教师参加了会议。
陈飞副教授和李伟副教授就“复合型律人才”培养进行了汇报。汇报对国内主要法学院卓越法律人才建设的实施中举措和“4+2”模式、“3+3”模式、“2+2+2”模式进行了述评,对国内法学院复合型法律人才的培养路径和现状进行了分析,对美国、德国、日本等国家主要法学院复合型法律人才的取向和特点进行了评介。汇报对我院复合型法律人才的可能模式选择进行初步建构。
王克玉副教授和张小平副教授就“卓越涉外法律人才”的培养进行了汇报。汇报中分析比较了美国和欧洲在法学教育国际化方面的主要模式,提出了法律职业开放程度、法律渊源、法律方法、法学教育国际化模式之间的内在联系,同时汇总了国内法学教育涉外人才培养的情况,指出以本土法学教育国际化为主导、辅之以联合培养的实验班模式是未来一段时间涉外法律人才的主要趋势。汇报对涉外法律人才培养的市场定位、培养方案设置、课程开发、师资队伍建设和配套机制改革等提出了初步设想,并就需要进一步研讨完善的问题,向与会人员做了介绍。
林剑锋副教授和于洪伟博士对“应用型法律人才”培养进行了汇报。汇报对国内有代表性的十几所法学院校的法学实践教学情况进行了详尽的综述,并从比较法的视角出发,综合比较、介绍了德国、日本、台湾地区、美国等国家法律人才培养中的实践教学制度,并分析了两大法系法学实践教学的差异点及其产生原因。课题组认为,我院的实践教学改革必须认识到成文法的法的存在形式、以从法律规范出发分析请求权并构建案件事实为基本思维这两个重要的前提,提出综合的法学实践能力应当包含形式的法律实践能力(或技巧)与实质的法律实践能力(或技巧)。
甘功仁教授、陈华彬教授、史树林教授点评了六位老师的汇报,对他们的研究表示认可,并主张在此基础上进一步细化研究成果。
郭锋院长指出,该项研究开阔了我们的思路,包含不少新意,学院委托六位青年教师进行该项专题研究,是为了深化对卓越法律人才的认识,也是为了辅助学院进行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的决策,更重要的是动员全院老师为卓越法律人才的培养献计献策。郭锋院长要求,六位老师下一步对研究成果进一步精细化和体系化后印发全院,在此基础上全院展开对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方式的大讨论,深入推进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计划的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