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我叫禄曼,是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2013级经济法学专业的一名学生。非常荣幸能够获得2015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这个奖项的获得是来之不易的,去年我也申请了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但由于自身条件尚未达到国家奖学金的评奖标准,我落选了。但我并未因此而消沉、萎靡,而是更加努力,用实际行动和实际成果证明自己。回首研究生生涯的这两年多时间,我付出了很多,也幸运地收获了很多。我一直把全面发展,提高综合素质作为自己的奋斗目标,本科期间如此,研究生期间依然如此。接下来,我就从学习科研、社会工作、专业实习、志愿活动、对外交流五个方面,对我研究生期间取得的成果进行一个汇总。
首先,学习科研方面。
第一,专业学习方面。研究生期间我必修和选修的课程加起来共22门,总学分达到55,在班级名列前三,GPA达到3.9/4.33,在本专业和班级均名列第二。值得一提的是,这些课程中有五门课程是全英文授课,全英文考试,难度较大,但我还是认真听讲,积极参与课堂讨论,认真预习复习,最后均取得了优异的成绩。
第二,学术科研方面。研究生期间,我共发表了五篇学术论文:《论我国开发性金融机构开展城镇化业务的必要性及制度保障》发表于《河北青年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4年第4期;《论传统相关产品市场界定方法在互联网即时通讯软件相关产品市场界定的适用》发表于《成都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年第5期;《论我国行政公益诉讼制度的构建——由药品安全问题引发的思考》发表于《天水行政学院学报》2015年第2期;《论我国残疾人就业机会歧视的民事司法救济机制》发表于《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2015年第8期;《危机后金融机构薪酬体系监管改革的中美比较》发表于《金融服务法评论》第七卷。论文发表的累累硕果得益于我平时勤奋好学,刻苦钻研学术问题,能够静下心来对自己感兴趣的问题进行研究。除了发表论文之外,我还参与了多项导师吴韬老师主持的课题,如《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法律规制》、《行业协会组织经营者从事垄断协议行为》、《我国反垄断民事损害赔偿诉讼机制构建研究》等等,进行了资料的搜集、撰写文献综述、审校结项报告等工作。此外,在吴韬老师的带领下,在同门师兄妹的共同努力下,“互联网竞争”微信公众号于2014年4月诞生。而我也一直担任该公众号的责任编辑,每周推送有关互联网、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方面的信息,包括自己的原创文章,该平台用户现已达1600余人。
第三,学科竞赛方面。考虑到自己英语较好且在本科阶段有过参加“理律杯”模拟法庭的经验,因此2013年12月,我报名参加了中国第十二届Jessup国际模拟法庭竞赛并成功入选我院代表队。当时正值学期末,课业负担较重,考试压力也比较大,在这种情况下,我依然投入了巨大的时间和精力对比赛案例进行研读,大量搜索相关资料,在memo提交截止日期之前完成了memo的写作。为了备战比赛的oral部分,大年初八我就从家赶回了学校参加比赛培训。严冬的早晨离开被窝来到307,一直待到晚上11点才离开,每天如此。由于学术会堂307的空调制热效果不是很好,我们在里面准备比赛时经常冻得手脚冰凉。虽然条件艰苦,但我们依然坚持了下来。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我院代表队在中国第十二届Jessup国际模拟法庭全国选拔赛中获得了二等奖的好成绩。
其次,社会工作方面。
第一,2013年6月至今,担任“中国金融服务法治网”编辑。主要负责金融服务法方面各种资料的收集与上传、听录学术讲座并整理成文字稿。工作期间认真负责,截至目前已上传五百余篇文档,无论是上传数量还是更新速度都在所有编辑中名列前茅。在编辑部的共同努力下,2014年5月30日,“中国金融服务法治网”获得了中国法学会授予的“直属研究会‘十佳’优秀网站”殊荣。
第二,2013年9月至今,担任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辩论队队长。担任队长期间紧密团结队员,在指导老师的带领下开展日常培训活动并成功组织举办多次辩论友谊赛。比赛中,我院研究生辩论队与北京师范大学、中央民族大学等高校辩论队同场竞技并获得了亚军的好成绩。友谊赛的举办为我院研究生辩论队与其他高校辩论队提供了一个很好的沟通桥梁,也扩大了我院研究生辩论队的影响力,提升了知名度。
第三,2013年9月至今2015年3月,担任中央财经大学法律援助协会诉讼部部长。一年多来,我一直在用实际行动为法律援助协会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比如我多次去人民大学旁听人大法援举办的讲座,回来后与法援的同学们分享心得,一同研究探讨优秀法援组织的先进经验;再如我与法援会长一同到海淀消协参加消法宣传的工作布置会议,积极按照海淀消协的要求组织举办今年3•15新消法校园宣传活动,采用有奖竞答等方式鼓励同学更多地关注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活动在全校范围内取得了热烈的反响。我还代表中财法律援助协会参加了海淀区大学生“新消法 新权益 新责任——消法知识竞赛”,在六个高校代表队中名列第二。
第四,2014年3月至今2015年5月,担任《中财法律评论》编辑。担任编辑期间,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严格按照稿件的选用标准,对稿件进行筛选,联系入选稿件作者,并与作者一起对候选稿件进行修改、校对,确保我经手的稿件无论是在格式还是内容上都达到高标准。在编辑部的共同努力,《中财法律评论》第七卷于2015年上半年顺利出版。
再次,专业实习方面。2014年7月14日至8月15日,我在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审监庭进行了为期五周的专业实习。作为学生负责人,我承担了大量的沟通、组织工作,但我并未因为这些学生工作而耽误实习,实习过程中我认真努力,把法官、书记员交代的事情一丝不苟地做好。此外,我还有幸参与了审监庭关于“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2011-2014年度刑事申诉、再审案件”的调研活动,为调研做了大量的统计工作,并帮助法官撰写了调研报告,获得了法官的称赞和褒奖。由于表现突出,我荣获了“2014年国家级法学教育基地专业实习实践杰出奖”。2015年7、8月份,我在天元律师事务所(北京总部)进行了为期两个月的专业实习。实习期间我按时出勤,工作踏实认真,尽心尽责,出色地完成了企业上市尽职调查和法律研究相关工作,展现了中财法律人的优良品质和精神风貌,得到了律所合伙人和指导律师的一致好评。
复次,志愿活动方面。我一直热衷于参与公益活动,不仅参加了2013年度12•4法制宣传志愿活动、2014年度“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系列志愿活动,还于2013年11月加入了北京“海之源”千人普法志愿团,希望能够参与长期的全区性对接式志愿服务,为海淀区法制宣传教育贡献力量。除了参加与本专业相关的志愿活动,2014年9月至11月,我还担任了我校建校65周年校庆系列活动的志愿者,负责“第五届校友代表大会”的筹备工作。虽然当时课业压力很大,还要准备出国交换的相关事宜,但我还是毫不犹豫地加入了中财建校65五周年系列活动志愿者的大家庭。原因很简单,中财是我的母校,培养了我整整七年,我对母校一直怀抱着感恩之情。犹记得2009年刚入校的时候,正好赶上母校60年校庆,而我当时也非常荣幸地入选了60周年校庆系列活动的志愿者。一晃五年过去,我的母校又迎来了她65岁的生日,而我正好非常幸运地还在母校学习,五年的时间,我对母校的热爱和感恩之情愈发浓烈,我认为能为母校校庆尽一份自己的绵薄之力是莫大的荣幸,而加入校庆活动的志愿者团队无疑是奉献自己力量的绝好机会。我很幸运地得到了这个机会,也非常珍惜这个机会。在校庆志愿活动中,我认真负责,团结协作,甘于奉献,得到了校友会老师的高度认可,最终校庆活动圆满成功,我也因为表现特别突出,被评为了“杰出志愿者”。这个奖可能在别人看来并不值得一提,但于我而言确是莫大的荣光,我就如同听到妈妈对我说:“孩子,谢谢你,你真棒!”
最后,对外交流方面。坦白说,我一直有一种“留学情结”,本科毕业时由于直保了我院的研究生,所以我放弃了出国留学。但我还是梦想着有一天能够走出国门,看看外面的世界。幸运的是,近年来,我院的对外交流工作发展很快,学院领导和老师为我们创造了很多出国交流的机会,而“中美欧学生交流项目”就是其中之一。研一下学期,我报名参加了我院与美国佛罗里达大学法学院的交换生项目。整个项目从研二上学期开始,持续将近一年的时间。研二上学期,我院与来自维也纳经济学院的留学生共同参加交换生外教课程项目,通过外教课程的学习提高英语水平,为在国外的学习打下坚实的基础,在这过程中也和两名外国同学结下了深厚的友谊。研二下学期,我与五位同学一同赴佛大法学院进行了为为期半年的交流学习。在国外学习期间,我上课认真听讲,敢于参与课堂讨论,展现了中财法学院学生的风采,给老师和同学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回国后,由于感触颇多,我还就赴美留学的经历写了一篇文章《我眼中的美国》,并刊登于《中财法学》2015年5、6月第47期第6版。
如果你问我,是什么让我取得了今天这一点小小的成绩,我会毫不犹豫地告诉你:行动和坚持。我一直很喜欢“行胜于言”这四个字,因此无论嘴上说得多天花乱坠,多雄心壮志,如果没有付诸行动,一切都等于零。然而,仅仅付出行动还不够,还必须坚持行动。一时的优秀并不算什么,能够保持优秀才难得。这就需要不断鞭策自己,用自己的毅力不断翻越一座又一座的山峰。
最后,作为一名即将离开母校,即将离开培养我七年的中财法学院的毕业生,我要感谢学院领导、老师们一直以来对我的关怀与教导,没有你们就没有今天的我!尤其是我的导师吴韬老师,谢谢您在学术方面和人生规划方面对我的悉心指导,让我如沐春风、受益匪浅!我也将把在中财法学院学习生活过程中的所学所得珍藏于心,带到以后的工作中去,牢记中财法律人的光荣使命,为我国的法制建设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