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学校发布《关于表彰2013届北京市优秀毕业研究生的通知》(校发2013【82】号),我院七位同学获“北京市优秀毕业研究生”荣誉称号。
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和共青团北京市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意见》(京教学〔2012〕1号)精神,经市教委审定,我校共89名研究生获“北京市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并颁发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荣誉证书。我院陈帆、郭珺、李超、夏纯、熊玖燕、张学良、左赛红七位获此殊荣。
根据校研究生院《关于评选北京市优秀毕业研究生的通知》,我院应从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中推荐7名同学参评北京市优秀毕业研究生。2013年 6月9日上午,我院召开研究生与法律硕士工作委员会,会议逐一对我院获2013届校优秀毕业研究生学生的情况进行了讨论,并结合5月15日院研究生与法律硕士工作委员会扩大会议评选校优秀毕业研究生的评议情况,评选出陈帆等7名同学为北京市优秀毕业研究生候选人并上报学校。经校研究生院复核公示、市教委审定,最终七位同学均获得了“北京市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
希望获奖同学在今后的学习和工作中继续努力,戒骄戒躁,再创佳绩。广大研究生同学应以先进为榜样,刻苦学习,不断进取,争取成为全面发展的高素质创新型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