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玲,内蒙包头人,2013级法律硕士(非法学)研究生。成绩位列专业第二名;公开发表学术论文两篇:《股权众筹在中国的合法化研究》载《吉林金融研究》2014年第6期,《银行必须警惕可疑交易活动而不能逃避》译文,载《金融服务法评论》第六卷,法律出版社2014年版;曾在“国家级法学教育实践基地”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实习;组队参加第二届“蓟门纵横”北京高校研究生模拟法庭大赛,获民事组二等奖,并授予“最佳律师”、“最受欢迎律师”荣誉称号;荣获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2014年度“卓越法律人才中科招商优秀学术科研奖”;担任班级学习委员,并参与院学生会学术部工作,协助举办多场学术讲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