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未未,2013级民商法学研究生,担任班级学习委员。在校期间曾在最高人民法院、中伦律师事务所实习。在最高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实习期间,主要工作是协助法官审查申请再审案件的卷宗材料,起草案件的审查报告。在中伦文德实习期间,参与了某创业板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项目的尽职调查以及某大型企业关于发行短期融资券法律意见书的起草。获得法学院国家级法学教育基地中科招商专业实习实践杰出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