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求卓越,担当责任
——在法学院2012年新生开学典礼暨颁奖礼上的致辞[i]
郭 锋
各位同学,各位老师,各位来宾:
大家下午好!
金秋9月,在这个收获的季节,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迎来了2012级的271名新同学,包括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在此我代表法学院向你们表示最热烈的欢迎!在这个隆重的迎新典礼上,我们还表彰了一批优秀的在校学子,我们全体老师向你们表示最诚挚的祝贺!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胡云腾教授前来致辞祝贺;国内著名的私募股权投资机构中科招商向法学院捐赠100万人民币设立卓越法律人才奖学金,单祥双董事长亲临现场颁奖、致辞;几家长期关心、支持法学院建设的律师事务所今天也光临典礼向同学们颁奖,他们长期在法学院设立奖学金,使得我们一批一批的学子能从中受益。对他们对法学院建设和人才培养的指导、支持、鼓励,我提议我们再一次用热烈的掌声表达法学院全体师生最衷心的感谢!
在之前的研究生见面会上,我已经做了一场将近上万字的讲演,是关于人生观、价值观、意志力方面的,那是经过一段时间的认真准备做的一个演讲,所以可以说我该对新同学说的话已经说完了。刚才各位嘉宾、校内老师和学生的致辞、发言,我觉得讲的非常好,讲得特别精彩。中科招商的单总、最高法院的胡主任,还有詹浩律师,他们讲的人生经历、人生感悟,不但我本人听了受益,我相信在座的同学们和老师们也受益。而且我感觉特别的荣幸,这是我们“中央”大学的好处——我们能在中央财经大学的校园里见到最高院的法官、中国最大私募基金公司的老总、著名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让他们抽出一下午的时间,与我们分享他们自己的人生经验和成长心得,是非常难得的。因此,我们要珍惜校内外的老师们、学兄学姐们刚才讲的人生经验和体会。
刚才我们的本科生史梁同学对法学院感受的总结,我觉得很精彩,他的总结能力已经超出了院长的水平。说实话,法学院有多少成就,给同学们做了多少事,我们还没有静下心来好好总结。因为在法学院的快速成长期,我们主要是付出,我们管理团队更多的精力在考虑、谋划学科建设、人才培养,还没想到收获,也没有资格品味成功。但是同学们已经有了自己的体验、感悟,这是对我们极大的鞭策和鼓励!一个成功的人不光要有智商,还要有情商。同学们的发言,讲到了理想和人生规划,讲到了对公平正义的追求,讲到了对老师们、奖学金捐助者的感恩感谢,体现了同学们良好的个人修养和素质、智商情商兼备。
在此我送同学们三个希望:
第一, 希望同学们树立起“追求卓越,引领时代”的事业目标。
法学院作为国家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和全国其他入选法学院一样,担负着为国家和社会培养高端、杰出法律人才的神圣使命。法学院经过全国一流专家严格的网上评审、现场无记名投票,成功入选全国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成为全国60个应用型、复合型法律职业人才教育培养基地之一、全国22个涉外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之一。此前,还获批为20家国家级法学教育实践基地之一。这充分体现了主流法学界、教育界对我们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17年来发展的认可和肯定,对我们法学院的关心、爱护和期待。当然也使我们倍感压力,我们要有强烈的危机感,我们要不断的努力!另一方面,也说明我们法学院长期坚持的“复合型、应用型、国际化”的人才培养战略定位是成功的。目前,我们正在规划法学院未来的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模式和发展战略,从课程体系、实务教学、本硕连读、国际合作办学、社会实践、奖助机制等方面全方位为同学们打造一流的学习、教育、实践环境。同学们作为国家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的学生,应当心系祖国,放眼世界,志存高远,刻苦努力,把自己练就成“追求卓越,引领时代”的精英人才。
第二,希望同学们培养起“担当责任,法治天下”的专业精神。
我们法律人的使命,最根本的就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什么只有法律人可能在维护公平正义方面有着更特殊或者说更重要的使命呢?就在于我们法律人有自己的特点和社会角色。这个角色就是“担当责任,法治天下”。这也是我们应当具备的最基本、也是最崇高的专业精神。一般说来,法律人所受的教育形成了我们比较理性,有较强逻辑分析能力,从权利义务角度观察问题的特质。在法学院,我们不是培养歌星,不是培养舞蹈家,也不是培养文艺青年、网络愤青。我们的思维不能是跳跃性的、发散性的。和其他学科的学生相比,法科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推理能力、辨别是非能力、观察和解决纷争的能力要非常强。法律人还追求程序正义,这一点往往不被社会理解,甚至政治家们也不理解。法律人还要有批判性思维,才能推动社会除旧布新,变法图强。另外,特别要向同学们指出的是,进入本科生、研究生学习后,我们要把精力花在洞悉法条背后的哲理、价值和逻辑方面。因为同学们之前的应试教育、应付各种考试的学习,更多的是在机械地背法律条文,望文生义,很少思考、探究法律条文背后的哲理和价值。所以,在未来三、四年法学院的学习中,同学们必须培养起法律人特殊的人格特质、思辨能力和专业精神。
第三,希望同学们不断进行“塑造品格,培养情怀”的人身修养。
同学们在本科和研究生阶段,最重要是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实际上这就是品格塑造。在品格塑造中,应该高度重视培养我们法律人的人文主义情怀。翻开并品读中外法律史,我们会发现人类的法律史就是一部文明史。从最早的神法、宗教法,封建法,发展到以自由平等为核心的现代法的法的变迁过程,实际上就是法从蒙昧法、野蛮法、残酷法、身份法进化到自由法、权利法、平等法、文明法的过程。因此,法制史就是一部不断演化、不断进步、不断体现人文关怀的法律演进史。中国的刑法以前有反革命罪、投机倒把罪,现在还有流氓罪、(亲属)包庇罪等不科学、不人道的罪名。包庇罪本质上就是一种违背人性的、体现封建株连的法律条文。司法过程中的“重口供,轻证据”,甚至屡禁不绝的刑讯逼供办案方式,都是封建司法野蛮性、残酷性,蔑视人权在现代法中的残余反映。我们只有具备人文主义的思想,才能领悟人文主义的法律;我们只有具备人文主义的情怀,才能辨别、反思非人文主义的恶法和司法。最终,我们才能推动法的进步,增进法的文明。所以,我觉得我们学习法律,并不是学冷冰冰的法、僵化的法,法律是有生命的,是不断成长的,我们要带着高度的人文主义精神和情怀来学习、体悟法律。我们的社会需要一大批具有人文主义情怀的法律人!
可以确信的是,三年、四年以后,我们大家还会再齐聚这儿,来验证、庆祝同学们学习、成长的果实,那就是你们的毕业典礼了。那时候,你们大多数人(除了继续读研究生的同学)将从法学院奔向波澜壮阔的社会大舞台!
最后,预祝同学们在法学院度过美好的青春时光!
[i]本文与作者2012年9月7日在2012级研究生见面会上的演讲《价值观、社会理想、意志力》,共同构成2012年的迎新演讲词。《价值观、社会理想、意志力》已被《法制资讯》2012年第9期摘要刊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