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9月24日至25日,全国法律硕士专业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工作中期检查总结会在京召开。受教育部委托,全国法律硕士专业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教指委)组织了此次中期检查总结活动。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兼教指委副主任朱勇主持总结会,司法部司法考试司司长兼教指委秘书长丁露、西南政法大学校长兼教指委委员付子堂、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宣传部部长兼教指委委员董文璞、清华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兼教指委委员黎宏、司法部司法考试司法学教育处处长王红,以及来自武汉大学、复旦大学、厦门大学、湘潭大学等高校的周叶中、孙笑侠、胡鸿高、夏新华、林秀芹等部分教指委委员出席会议并听取汇报,全国十九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单位代表分别汇报各自单位改革试点情况。我院副院长刘双舟和法律硕士教育中心主任李轩代表我校参加会议,提交了书面总结报告材料,现场汇报了我校法律硕士教育综合改革试点进展,并针对试点工作提出了相关问题和建议。
刘双舟副院长和李轩主任在汇报中概括总结了我院自去年9月被确定为试点单位以来围绕培养模式改革和管理体制创新两大方面,具体如培养方案的修订、专业课程教学改革、法律硕士机构完善、法律硕士招生面试、法律硕士论文评定、国际化人才培养等领域所进行的改革工作,同时坦诚地指出了改革过程中各试点单位所普遍面临的一些共通性障碍和问题,如招生选拔范围和方式仍受制于目前的考试形式、专业实习遭遇接收单位不足的尴尬、多元化学位论文形式缺乏同一规范的评价标准、实践教学激励机制尚待建立和加强、毕业论文答辩淘汰机制难以全面推行等,提出了改善全国法律硕士教指委育员人员构成、尽快创办法律硕士教育官方网站和法律硕士刊物或简报、合理调整三类法科研究生教育模式并行的局面、重新审视法律硕士联考科目设置的合理性、教育主管部门在教学科研工作量计算和职称评定等方面出台制度化的措施督促各高校努力克服重理论轻实务和重科研轻教学的错误倾向、司法考试主管部门应将司法考试时间改在暑假进行等具体化建议。部分建议受到与会委员的普遍关注,与会委员针对我校法律硕士教育机构建设、法律硕士国际化人才培养、经费保障落实等进行了提问,刘双舟副院长和李轩主任一一详细进行了回答。刘双舟副院长和李轩主任还就法律硕士研究生教育和与会单位代表进行了广泛的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