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下午,学院研究生与法律硕士工作委员会于法学院1102会议室召开了2011-2012学年下学期第三次会议。院研究生与法律硕士工作委员会主任陈华彬教授主持会议,曾筱清、吴韬、刘双舟、尹飞、高秦伟、林剑锋出席会议,研究生教务干事梁绯娟、马安静、初宽列席会议。
会议就2012届研究生毕业生学位论文答辩问题进行了讨论。依据学校相关规定,会议决定:1、对于未能通过学术不端检测的学生,其可以在4月26日中午12:00以前通过教务干事向学院就学术不端检测结果提出书面异议;异议不成立的,应当延期答辩。2、对于学术不端检测中重复率达到学校规定比例的学生,学院将把检测报告一并送答辩委员会用作参考。3、学生于4月20日提交的学位论文为论文定稿,不得擅自调换用作论文评阅或者答辩。如有违反,一经发现,即取消其答辩资格。
会议确定,2012届法学硕士毕业生论文答辩,于5月9日举行;2012届法律硕士(非法学)、2012届法律硕士(法学)毕业生论文答辩,于5月12日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