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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院难路论坛33】朱振:法理学如何进入部门法?——以民法总则第185条为例

    发布时间:2017/11/22

    主题: 法理学如何进入部门法?——以民法总则第185条为例

    主讲人:朱振(吉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主持人:高秦伟(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

    时间:2017年11月29日(周三)12:00-13:30

    地点:学院南路校区主教学楼808会议室

    主讲人简介:

    朱振,江苏徐州人。1996年-2007年就读于吉林大学法学院,相继获得法学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主要研究方向为法律哲学、权利理论和司法理论。现为国家2011计划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副教授。2010年9月-2011年9月,美国明尼苏达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2013年1月-4月,台湾“中央研究院”访问学人;2015年9月-2016年2月,台湾大学法律学院访问学人。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两项,出版专著《法律的权威性:基于实践哲学的研究》(上海三联书店2016年版),在《政法论坛》、《现代法学》、《法商研究》、《法制与社会发展》、Asian Legal Philosophy、《哲学研究》等中外学术刊物发表学术论文30多篇,曾获2010年度全国百篇优秀博士论文提名论文奖、台湾大学法律学院2015年度青年访问学人奖、第五届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2017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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