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 中文 | 旧版
  • 意见建议信箱
    如果您对学院工作有什么意见、建议,请写邮件至: cufelawyjjy@163.com
    当前位置: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 / 新闻动态 / 正文

    数字经济与法治工作坊第14期举行 聚焦“区块链与大众之治”

    发布时间:2023/03/16

    2023年3月14日晚7点,中财数字经济与法治工作坊第14期读书会在主教808成功举行。本次工作坊由法学院2020级本科生王汉申、2022级法律硕士生刘文怡和2022级法律硕士生刘祺担任报告人,2021级法律硕士生廖嘉林担任与谈人,2021级法律硕士生王浩羽担任主持人。此次工作坊重点研读了美国学者威廉•马格努森所著的《区块链与大众之治》一书,活动包括读书分享、与谈、自由讨论和嘉宾评议四个环节。指导老师中央财经大学数字经济与法治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刘权参与活动。

    读书分享环节,王汉申同学围绕“区块链是什么”分享了自己的阅读感想。区块链的实质是一个公开的信息记录,通过一个多中心化的对等系统进行储存和维护,并通过复杂的加密算法进行保护。基于区块链的特性,其在现实世界中的应用主要有三个层次:一是数字货币,目前其应用已较为广泛;二是智能合约,可以促进协商民主的实现,使大众意愿得以更为便捷地加入到民主中;三是智能社会,即通过区块链的发展推进社会权力配置的改进。

    王汉申同学指出,要理解区块链的技术模式,需要从用户的使用、软件的逻辑、哈希函数和软件内部的运作四方面着手,以更好地理解区块链的“去中心化”特性。而就去中心化的企业架构而言,有观点指出,货币发行的权力可以去中心化,那么企业的权力架构理应也可以,一个去中心化的公司可以由其真正的利益相关者(即所有者本身)进行管理,而不是将公司的决策权交到高管和董事会手中,以防止公司高管和董事会以权谋私,牺牲股东的利益。对此,王汉申同学提出了质疑,认为上述问题还应当结合公司治理理论作进一步探讨。

    刘文怡同学随后分享了本书第二部分的内容,重点探讨了加密犯罪的规制、区块链能源配置的优化和区块链对现有法律政策的挑战。首先,就加密犯罪的规制而言,刘文怡同学指出,区块链犯罪问题大致可分为两类,一是区块链是犯罪分子的目标,即区块链正在被犯罪分子盗取;二是区块链是犯罪分子的货币,即区块链为犯罪分子所使用。功利主义的犯罪理论、规范理论和“破窗理论”可以为区块链犯罪的规制路径提供启示,但两类犯罪所需的规制解决方案是截然不同的,阻止一类犯罪要素的有效方法可能对另一类犯罪要素无效。

    其次,要理解区块链的能源问题,则必须重新审视其本身的结构。现有的趋势下,维持区块链发展将消耗越来越多的世界能源,造成这一发展趋势的原因可从公地悲剧、囚徒困境和分散结构三个角度解释。为缓解现有的能源压力,一些矿商正在尽其所能地寻找在可再生能源丰富的地方建厂,以此减少挖矿“军备竞赛”对环境的危害;更激进的解决方案则是改变区块链本身的结构,有观点提出,可以考虑用“权益证明”取代原有的“工作证明”系统。最后,区块链技术的发展与应用对现有的法律体系也造成了较大冲击,目前讨论较多的如区块链的性质界定问题、去中心化造成的监管难题和执法困境等。

    刘祺同学与大家探讨了区块链与治理的未来。虚拟货币、智能合约以及区块链技术正在迅速发展,其去中心化结构的好处与⻛险同时存在,现代监管机构在面对这一趋势时必须要迅速做出反应。以马其他政府的应对举措为引入,刘祺同学指出,现有的实践中,面对区块链时,政府的应对态度大致有三种,一是看重该项技术的优点,制定新法规鼓励该技术的发展,以期技术的繁荣发展;二是出于对新技术的⻛险担忧,制定法律禁止这一新技术的发展;三是什么都不做,一切交给市场,让市场、消费者与企业自行享受其回报与⻛险。什么都不做的“无所事事”能让政府获得更多收集信息的时间,但也将导致结果的不确定;宽松沙盒模式鼓励企业进行创新实验,但也可能导致坏的结果;限制性预防措施可以隔绝一切潜在的威胁,但也会延缓创新与技术的变革。这三种方法各有优劣,最终采取哪种方式更多取决于决策者对那种价值观的认同。

    就如何保证未来区块链的去中心化而言,刘祺同学认为,区块链是一个为去中心化而建立的系统,但是集中化的趋势也一直在区块链身上体现。首先,交易所的出现,它简化了获取、存储与销售加密货币的过程,一站式的交易机构会让交易流程非常简化,但它也意味着一定程度的集中化;其次,集中化的另一个驱动因素就是利润,比特币的工作量证明系统要求花费更大的计算能力才能赢得新的比特币,这种结构促使矿工建立能大、更快的矿场;区块链集中化的最后一个指标就是信任,比特币的意义在于创造一种让用户自己掌控的货币,本质上是用户不相信政府与银行能够管理其储蓄,但相对应的,许多政府与银行也不相信大众能保管好他们自己的储蓄,多数机构不愿意把数据与交易委托给公共区块链,因此发行了自己的私有链,这也会使区块链系统变得更为集中。

    与谈环节,2021级法律硕士廖嘉林总结了三位分享人的报告内容,并结合其报告分享了自己的阅读体会。结合近期美国加密货币银行暴雷的行业动态,廖嘉林同学表示,破窗理论可能不仅适用区块链,而且在区块链里被无限放大了,本书中,作者以霍布斯的《利维坦》和洛克的《政府论》为理论基础,探析了区块链为大众争权、构建民主模式的价值,本质上是思考区块链这个器物和民主这个制度之间的关系,非常有启发意义。

    一方面,应当区分原教旨主义的区块链和目前应用到社会的区块链。原教旨主义的区块链所强调的匿名性及其监管盲区可能带来一些危害,包括:(1)容易形成犯罪天堂,严重侵犯人权;(2)挑战主权国家对货币的控制权,危害国家安全;(3)比特币需要消耗极大的电力,危害能源安全。因此,我们需要积极倡导的是新型区块链技术。它有着去中心化、分布式、自治性、集体维护、开放和不可篡改的优点,后来人参考比特币中的区块链,发展出多种不同形态、体系、用途和规格的技术,并通过类似的技术实现各种应用,例如,目前区块链在金融、电子存证、产品溯源防伪、供应链管理、物联网等多个领域都有创新应用。

    另一方面,应考虑区块链赋能数字法治政府建设的风险及其规制。近年来,区块链正深入嵌入到我国数字法治政府建设之中,如公共数据开放平台、政府统计调查领域、企业和公民的身份认证系统等。其技术优势能够为数字法治政府建设提供助力,包括降低监管难度、节约行政成本,规范行政行为、提升行政效率等。然而,其风险也不容忽视,主要体现在政府治理权威、治理安全、治理规则三方面。要规制区块链应用风险,一是要明确区块链的技术手段定位,确保政府在国家治理体系中的主导地位;二是应坚持包容审慎监管原则,实现政务区块链系统可控可管,符合这种监管理念的如刘祺同学在前述报告中提到的沙盒监管;三是强化法律监管,实现政府治理和区块链治理有机融合。从监管层面,构建和完善合约备案审查制度,解决智能合约与现有法律法规等外在约定的对接和兼容问题。

    自由讨论环节,与会同学进一步探讨了区块链技术应用于政府治理的风险与解决路径、区块链技术风险与个人隐私保护的冲突与平衡、区块链的匿名性特征是否会为加大打击犯罪活动的难度、区块链技术潜在的其他衍生应用等问题。报告人和与会同学20级本科生莫荣凡、21级本科生罗榆雯、22级法学硕士生牟思蓓、李嘉欣,21级法律硕士生王浩羽、廖嘉林等先后就上述问题阐述了自己的观点,现场讨论氛围十分热烈。

             

    嘉宾评议环节,刘权老师对三位同学的充实而精彩读书报告表示赞赏,并肯定了与会同学在与谈和讨论环节提出的观点。刘权老师指出,除虚拟货币外,区块链技术还有很多应用场景,有极高的潜在价值。

    自2019年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第十八次集体学习时提出要“把区块链作为核心技术自主创新的重要突破口,明确主攻方向,加大投入力度,着力攻克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加快推动区块链技术和产业创新发展”后,各界对区块链技术的价值越发重视,应对态度也从原先的管控和限制转向相对宽松的接纳与应用。以北京市互联网法院的天平链为例,区块链技术已帮助实现了电子数据的全流程记录、全链路可信和全节点见证。

    就其未来发展而言,刘权老师认为,区块链技术还可能应用于智慧法院建设、公共数据开放平台搭建和未来的数字法治政府的建设。然而,关注技术发展带来的便利的同时,也不应忽视对相应风险的监管,对于以区块链为代表的新技术、新产业和新模式,行政机关应当对做到包容审慎监管,赋予企业一定的试错空间,鼓励其创新发展,这在一定程度上也有利于防止不正当竞争与市场垄断。最后,刘权老师表示,区块链技术的发展前景值得期待,在防范其潜在风险的同时,也应当考虑如何最大化发挥其利用价值,助力数字社会发展。

    在热烈的掌声中,中央财经大学数字经济与法治工作坊第十四期圆满结束。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