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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学院建院20周年系列讲座第1期成功举行

    发布时间:2024/09/25

    2024年9月18日晚,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余凌云教授莅临我校,以“如何读懂行政法教科书”为主题作专题讲座。讲座由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刘权教授主持,法学院白斌副教授、赵真副教授、刘馨宇讲师、张泽宇讲师以及硕博研究生和本科生等百余名师生出席了此次讲座。本次讲座为法学院建院20周年系列讲座第1期,同时也受到中央财经大学“龙马奋进•75周年校庆”专题学术讲座资助计划支持。

    在讲座的开场环节,刘权教授介绍了余凌云教授在法学领域取得的学术成就,并详细介绍了余凌云教授在行政法教材编著方面所做出的辉煌成果,特别是以《行政法讲义》《警察法讲义》及《行政法案例分析和研究方法》组成的“行政法教科书三部曲”,集中体现了余凌云教授高超的学术水准及丰富的学科教学经验。

    讲座中,余凌云教授首先以教材的使用方法为例,强调不同培养阶段学生对于教材学习的主要任务有一定的区别。如本科生应当侧重于对行政法知识体系的建构,包括理解基本概念、基本原理等内容。在学习过程中应当注意知识的内在关系,这对于提升学术水平,开展论文写作至关重要。随后,余凌云教授以行政诉讼法的受案范围为例,详细分析了其与行政法上行政行为概念的直接渊源,并通过这一例证展示了行政法学知识的内在关联性及体系化运用的具体思路。但同时,余凌云教授也指出,随着行政法的发展,这种知识的内在关联性可能并不完全恰当。例如,行政诉讼是要将违法的行政行为纠正到依法行政的轨道之上,但是行政合同这一双方合意行为的产生,一定程度上打破了这种基于行政单方行为建立起来的合法性审查制度。换言之,行政诉讼法用单方行为机制审查行政合同纠纷,未必能解决所有问题。行政行为的效力是从单方行为当中抽取出来的基本概念,这也难以被用于衡量行政合同这一行政行为。余凌云教授提醒大家在系统学习时,应当对知识之间的关联性持一定的批判态度,要将体系性思维融入贯彻在行政法学习当中,理解各类知识点的关系及其中可能存在的矛盾。

    紧接着,余凌云教授从目前主流行政法教科书的知识展开逻辑入手,总结了行政法律关系、行政法教义学、行政行为支架性结构、内外行政及双线行政五类具体编写思路,向大家详细讲解了学习过程中应如何理解行政法教科书。而在体系化掌握行政法学知识的基础上,余凌云教授还从对比阅读、以写代读、比较法研究及理论联系实际四个方面提出了进阶学习行政法学的具体方法,这些方法对于大家进一步构建行政法学知识体系,开展相关研究至关重要。

    余凌云教授在讲授过程中旁征博引、生动有趣,获得了在场师生热烈的掌声。刘权教授表示,余凌云教授精彩的讲座令人受益匪浅,从第一版到第四版,《行政法讲义》这本优秀的教材都始终值得同学们细细品读。在互动交流环节,23级硕士生张效科同学结合今天学习的体系性思维方法,向余凌云教授请教了本次行政复议法修订中变更决定上升为主要复议决定的原因。余凌云教授从组织法和内部监督关系的角度对该问题给予了解答。现就读于北京大学法学院的我院23届本科毕业生杨烁,向余凌云教授请教了我国行政诉讼法转向客观诉讼是否更有利于实质化解行政纠纷这一问题。余凌云教授从诉讼正当性和诉讼效果两个角度给予了详细解答。

    讲座最后,刘权教授在总结发言高度中评价了余凌云教授在法学领域的深厚理论基础及其对行政法学体系的深刻洞察。他指出,余凌云教授所分享的阅读技巧和理论研究方法,对学生们深入学习部门法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刘权教授代表全体师生,对余凌云教授的精彩讲座表达了诚挚的谢意。在场师生报以热烈的掌声,标志着此次学术讲座圆满落幕。

    文/张效科

    图/李宝诚

    审/陈   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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