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14日上午,中央财经大学财税法工作坊第57期在学院南路校区举行。本次工作坊主讲人为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翟继光,主题为“实质课税原则在税法中的运用”。本次工作坊由指导老师郭维真副教授主持,法学院部分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参加工作坊。
翟继光教授首先向大家介绍了何为实质课税原则,从在税法中的地位、与量能课税原则和税收公平原则的关系等方面,结合实质课税原则的起源,从应然和实然的层面探讨了什么是实质课税原则(经济观察法)。
随后,翟继光教授向同学们讲解了最高法行政裁定书(2018)最高法行申253号林碧钦案的基本案情,结合林碧钦案的基本案情,引出最高法行政裁定书中对商品房买卖和资金借贷的裁判说理,并进一步探讨了实质课税原则在司法实践中的应用问题。
最后,翟继光教授就是否可以运用实质课税原则来征税,从实质课税实质上是税法解释的原则,从应当严格遵守税收法定原则、遵守文义解释原则等的角度,强调了对纳税人的保护。
总结环节,郭维真副教授表示翟继光教授深入浅出地向同学们介绍了实质课税原则的深刻内涵,通过案例的方式,阐释了实质课税在税收征管实务中的立场问题,让同学们对实质课税原则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同时,郭老师期待同学们能够注重关注社会生活,不仅要学习税法知识,也要灵活运用税法。
在大家热烈的掌声中,本期财税法工作坊圆满结束!
图/文 管皓
审/陈诚